[招标公告]潢川县公安局智能终端采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招标公告]潢川县公安局智能终端采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我公司受潢川县公安局的委托,对潢川县公安局智能终端采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已具备谈判条件,择优选择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采用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潢川县公安局智能终端采集系统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 潢竞采【2018】046号;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4预算金额:21万元人民币;

1.5采购内容:智能终端数据快速取证设备,包括手机数据采集系统、快速手机数据采集系统(详见谈判文件);

1.6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

1.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质保期限:硬件质保3年,软件终身免费升级,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

2.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依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应在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后),有不良记录者拒绝其投标;②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①所投产品须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②需提供不少于2人的专业技术人员为该项目服务,投供投标人为其缴交的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近8个月社保费用证明原件,③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投标的,需委托本公司工作人员进行投标,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投供投标人为其缴交的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近8个月社保费用证明原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近8个月缴交社保费用原件、缴纳税收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附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相应位置)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附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相应位置。

(5)专项资格要求:

①支持直连或单向数据传输线形式将取证结果上传到河南省公安厅电子数据分析系统中进行数据碰撞,提供截图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②支持案件关联到河南省公安厅电子数据分析系统进行案件相关的关联碰撞,提供截图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③投标供应商的技术工程师需取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证的电子数据调查分析师岗位能力证书,开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④提供蛛网电子数据采集分析系统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产品的对接证明,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投标企业首先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yggzy.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将纸质文件提交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受理科进行现场核验,最后根据通知公告有关办理CA数字证书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CA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注册。

3.2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线下不再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14日,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yggzy.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3.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3.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月14日23时59分(同报名截止时间)。

3.3.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报名后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资料。(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3.3.3请投标企业报名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的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招标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3.3.4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资料费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4.1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25日9时30分。

4.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开标厅。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开标时间及地点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不得弄虚作假,变造资质、证明材料,提供虚假资料或信息,如被查实,尚未评标或正在评标的,取消该投标人参与资格;评标已经结束的,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已经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将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合同终止,并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同时将其情况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通报,按规定进行处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电子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潢川县公安局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52*****797

地址:信阳市潢川县跃进路25号

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号楼A座5楼

联 系 人:赵女士联系电话:138*****345****-********

监督机构:潢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2019年1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采集系统 智能终端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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