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中心消防、安防设施检测定点服务商(审定稿)招标公告
物流中心消防、安防设施检测定点服务商(审定稿)招标公告
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公司
物流中心服务采购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审定稿)
项目名称:物流中心消防、安防设施检测定点服务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LZX-FWCG-2018-009
目 录
TOC \o "1-3" \h \z \u ********4">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PAGEREF _Toc********4 \h 2
********5">第二章 谈判须知...PAGEREF _Toc********5 \h 4
********6">第三章 谈判程序...PAGEREF _Toc********6 \h 9
********7">第四章 评审原则及评分标准...PAGEREF _Toc********7 \h 11
********8">第五章 合同...PAGEREF _Toc********8 \h 12
********9">第六章 附件...PAGEREF _Toc********9 \h 14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公司烟草物流中心消防、安防设施检测定点服务商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现邀请合格的服务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编号:WLZX-FWCG-2018-009
2.项目名称:物流中心消防、安防设施检测定点服务商采购项目。
3.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4.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5.响应文件领取地点:青海烟草物流中心综合部(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70号)。
6.报名日期:2018年9月17日-2018年9月21日。
7.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9日下午9时。
8.谈判时间:2018年10月9日上午9时。
9.谈判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64号烟草大厦。
届时请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参与谈判。
联 系人:丁 毅
联系电话:****-*******
联系地点: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64号烟草物流中心。
邮 编:810000
第二章谈判须知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所述项目的谈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烟草专卖局(总公司)有关文件,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公司(采购人)对物流中心消防、安防设施检测定点服务商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
(二)项目概况
1.采购人(甲方):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公司。
2.项目名称:物流中心消防、安防设施检测定点服务商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
3.1检测项目:
检测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套 | 附清单 | |
消防紧急广播系统 | 套 | 附清单 | |
消防电话系统 | 套 | 附清单 | |
防、排烟系统 | 套 | 附清单 |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套 | 附清单 | |
干粉自动灭火系统 | 套 | 附清单 | |
消火栓系统 | 套 | 附清单 | |
防火卷帘 | 组 | 12 | 附清单 |
4.本项目根据甲方要求日期进行检验。
5.谈判内容:通过竞争性谈判选择确定一家能够提供物流中心消防、安防设施检测的定点服务商。
6.服务商可在开标前自行进行现场勘察。
(三)服务商资质要求
1.要求服务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2.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服务商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及同类型项目经验、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5.具有在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许可的二级以上检测资质。
(以上要求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二、谈判文件的组成
1.谈判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修改澄清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服务商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服务商的响应性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责任由服务商自负。
3.服务商在收到谈判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谈判文件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予以解答。
三、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一)响应性文件应采用A4规格纸编制并胶装成册,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内容:
1.投标函;
2.报价表;
3.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以上证明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采购人有权将其响应性文件作为废标。方案有一项不响应,即视为不响应,采购人有权予以废标。
(二)要求
1.谈判文件应严格按照以上排列顺序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谈判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服务商的责任。谈判文件未按规定提交,应视为不完整响应的谈判文件,将以无效谈判文件处置。
2.谈判文件应有法人或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
3.谈判文件应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谈判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谈判文件信袋封条上应写明:
(1)采购人、谈判文件所指明的送达地址;
(2)采购项目名称、正本/副本;
(3)服务商企业名称和地址;
(4)注明“谈判时才能启封”。
5.未按本须知谈判文件密封、标记和投递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对其后果负责。
6.谈判文件密封袋内装谈判文件正、副本,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及公章。封面写明:项目名称、服务商全称、地址,并注明“启封时”字样。
四、响应性文件递交
1.响应性文件应于竞争性谈判邀请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递交至指定的地点,逾时视为自动放弃。
2.响应性文件需提供指定的份数,且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服务商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1)逾期送达的;
(2)响应性文件少于指定份数,或未密封的;
(3)响应性文件中的谈判申请及声明未加盖服务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印章(签字)的;
(4)未提供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以上材料经营范围与本项目要求不符的;
(5)响应性文件中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五、谈判
1.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截止后,由采购人组成的谈判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分别与服务商进行谈判。
2.谈判小组由采购人单位代表3人以上组成。
3.谈判程序
(1)谈判小组当众拆封各服务商的响应性文件,并公布主要内容;
(2)谈判小组审阅各服务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
(3)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服务商分别进行谈判;
(4)谈判小组根据响应性文件请各服务商作最后承诺;
(5)评审小组进行综合打分,最终确定能够提供物流中心消防系统检测的服务商。
六、其他要求
(1)评审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服务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在评审过程中,服务商所进行的企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符合谈判规定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
七、提示
本次谈判由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公司规范办派员监督。
第三章谈判程序一、启封
1.采购人根据谈判文件约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启封,届时请服务商代表参加,参加启封会议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启封时将谈判文件正本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内容公开宣读。
3.采购人当场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谈判
1.根据谈判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组成。谈判小组对所有服务商的谈判书采用相同程度的标准评审。
2.评审的依据为谈判文件和服务商提供的文件。
3.与邀请谈判文件有重大偏离的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4.评审时除考虑谈判文件以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1)相关服务承诺;
(2)服务商的综合实力、业绩和信誉等。
5.谈判文件中有下列错误必须修正并确认,否则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1)单价累计之和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 (2)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
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3)文字表述与图形不一致,以文字表述为准。
6.谈判小组有权选择和拒绝服务商中标。谈判小组无义务向服务商进行任何有关评审的解释。
7.谈判小组分别同服务商逐一进行谈判。
8.谈判结束后,服务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供最终报价。
9.经评审小组进行综合打分,最终确定能够提供物流中心消防系统检测的服务商。
10.评审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服务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1.在评审过程中,服务商所进行的企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符合谈判规定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
三、中标通知
1.评审结束后,按办事公开要求公示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将作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依据。
2.对未能中标的服务商,采购人在公示期满后予以告知,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谈判文件。
四、授予合同
发出《中标通知书》20日内,采购人将按照谈判邀请文件和服务商的谈判文件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对合同有关内容有权做出必要的细化和补充,但有关细化和补充不得背离邀请文件和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四章评审原则及评分标准一、评审原则
1.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对所有服务商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2.评审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3.评审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自律,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审查。
4.评审只对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有效谈判文件进行评议。
5.评审将依据谈判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结合响应性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进行,不得忽视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评审。
6.对响应性文件采取综合评议的方法,全面比较服务商的服务能力、服务内容、资信情况等因素客观的进行评议,使评议的结果能准确的反映服务商的实际情况。
7.从谈判直至宣布授予合同前,评审人员不得向服务商或与该谈判过程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对响应性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
8.服务商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9.服务商不得以任何形式搜集评审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审工作。
10.服务商在响应性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评审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资格。
二、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依据符合性审查表审查资质
序号 | 审查内容 | 审查结果 |
1 | 响应文件是否为“一正两副”,胶装成册,密封完好,密封处加盖公章 | |
2 | 响应性文件中的谈判申请及声明是否加盖服务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印章(签字) | |
3 | 提供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且以上材料经营范围是否与本项目要求相符 | |
4 | 具有在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许可的二级以上检测资质 | |
5 | 报价文件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 |
6 | 响应文件中是否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注:以上内容有一项不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报价
三、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10分) | 资质要求 | 10分 | 具有在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许可的二级检测资质得5分;具有在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许可的一级检测资质得10分。 |
项目管理及服务情况(30分) | 本地化服务能力 | 15分 | 在西宁市有服务机构的,得15分;有合作性服务机构的,得10分;没有的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售后服务计划、措施及服务承诺 | 15分 | 针对该项目须有详尽的检测服务能力、措施及相关承诺。所述内容好的得11-15分;一般的,得6-10分;差的得0-5分。 | |
投标报价 (60分) | 最终报价 | 最终报价最低者得满分,每高于一个百分点扣2分。 |
注:得分最高者为拟中选供应商
第五章 合同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公司
物流中心消防、安防设施检测定点服务商采购项目
(合同范本)
(合同以最终签订的合同文本为准)
甲方: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公司
乙方: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国现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物流中心消防、安防设施检测定点服务商采购项目。
1.2项目实施地点:青海烟草物流中心(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76号)。
1.3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4项目实施时间:按照甲方提供的时间检验。
1.5检测项目:
检测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套 | 附清单 | |
消防紧急广播系统 | 套 | 附清单 | |
消防电话系统 | 套 | 附清单 | |
防、排烟系统 | 套 | 附清单 |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套 | 附清单 | |
干粉自动灭火系统 | 套 | 附清单 | |
消火栓系统 | 套 | 附清单 | |
防火卷帘 | 组 | 12 | 附清单 |
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整。
项目合同价(即本合同总金额)为含税价,包含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详见附件)的价款,无论发生何种情况,甲方均无须就本合同的履行向乙方另外支付任何价款和费用。
2.技术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
3.双方责任和义务
3.1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工作,协调与甲方内部相关部门的关系。
(2)甲方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前提下,应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3.2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保证实现在针对此项目报价文件中的承诺及相关产品的功能、性能、技术指标及服务等方面的描述。
(2)经甲、乙双方签章确定的实施方案等,除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进行变更外,乙方保证实现。如出现需要对原有实施方案、以及产品规格等进行变更的情况,乙方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至甲方,经甲方签章确认后方可进行变更;如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擅自对原有实施方案、以及产品规格等进行变更,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负责予以全额赔偿,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
(3)实施服务。
本项目需检验的设备,乙方上门检验,涉及的安全用具,乙方上门提取,待检验完成后送还甲方,并对涉及的设备与用具出具相关检验报告。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5)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项目或项目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的指控。如果甲方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指控,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该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
(6)本合同解除、终止后,乙方应在15日内将就本合同取得的资料、材料等(如有)全部返还甲方,且不得留存任何副本或复制品。
4.验收:
验收以乙方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5.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及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将本年发生的检验费用一次性打入乙方账户。但是,在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合同价款,且有权自行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6.违约责任
6.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陈述、承诺或保证不实,均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对该违约事项作出补救,以继续履行本合同;如在守约方书面通知后10日(或经守约方书面同意的更长时间)内,违约方仍未作出有效补救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当就守约方的损失进行赔偿,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
6.2除合同第7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将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逾期违约金,每延误一日的逾期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0.15%/日计收,逾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相应损失。
6.3甲方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以后,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被终止的合同全部或部分(对于乙方已经履行的部分,甲方可考虑予以适当补偿,具体补偿数额由甲方决定);乙方应对甲方因此而额外支出的费用负责且应为其违约行为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退货、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款项,并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6.4索赔
(1)对因货物的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无法实现本合同和针对询价文件规定的,如甲方要求退货,乙方应无条件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货物所需的其它费用。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0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合同款扣回索赔金额及由此引发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6.5延迟交货
(1)如果乙方因自身原因推迟验收期限的,甲方将按合同第6条规定收取逾期违约金,如乙方超过合同约定30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仍未完成项目,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合同价款,且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2)除本合同约定外,因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其违约金按照合同总价20%进行承担,甲方有权从未支付款项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不足部分,乙方应补足。
6.6通知
(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如下地址:
青海烟草物流中心: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76号
(乙方名称):
(2)本合同任何一方变更上述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导致的通知不能送达的法律后果。
7.不可抗力
7.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既包括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海啸、雷电、重大疫病等自然灾害,也包括某些社会现象,如政治活动或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相关政策的变化、战争、暴乱、罢工等。
7.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部分或全部履行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当事人无需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说明不可抗力的状况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合法证明资料。在任何一方遭遇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应当尽快进行协商,寻求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量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持续120天,双方仍未达成解决方案,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后继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8.其他条款
8.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公司(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小桥大街76号青海烟草物流中心
邮政编码:810000 电话:****-*******
乙方: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采购验收表 | |
验收日期 | 年 月 日 |
采购部门 | 物流中心 |
服 务 商 | |
项目实施内容 | |
验收意见 | 验收小组成员意见: 年 月 日 |
验收小组组长意见: 年 月 日 | |
接受部门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
附件1:
投标函
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公司:
根据贵方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我公司由正式授权的下属签字人 (填写姓名和职务)代表 ( 填写单位名称),提交的谈判文件编号为 的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我方有完成合同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的能力。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
3.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竞争性谈判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4.我方提供的全部响应性文件及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
5.未尽事宜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投标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电话:传真: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报价表
项目名称: 服务商:
项目内容 | 报价 | 备注 |
大写:元 小写: 元 |
注:
服务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我单位(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 (职务:),特此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居民身份证编号: )为我单位授权代表人,代表我单位就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公司物流中心消防系统检测定点服务商采购项目签署文件、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SHAPE \* MERGEFORMAT
委托授权单位: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授权代表人: (签名)
日期:年月日
说明:
1.授权委托书后应附有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服务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不需出具授权委托书,但应替代提供法人代表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5: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具有在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许可的二级以上检测资质。
以上所有资质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6:
投标人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
1.本地化服务证明材料;
2.针对该项目的检测服务能力、措施及相关承诺。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及承诺必须真实,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物流中心消防系统检测项目清单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清单
序号 | 维护保养设备名称 | 单位 | 检测 数量 | 监督人员 | |
1 | 火灾自动报警主机 | 台 | 1 | ||
2 | 光电感烟探测器 | 套 | 433 | ||
3 | 光电感温探测器 | 套 | 271 | ||
4 | 输入、输出模块 | 只 | 34 | ||
5 | 手动报警按钮(编码/电话插孔) | 只 | 13 | ||
6 | 声光报警器(编码) | 只 | 4 | ||
7 | 联动控制柜 | 台 | 1 | ||
8 | 电源装置(备用电池) | 套 | 1 | ||
9 | CRT辅助显示系统 | 系统 | 1 |
消防紧急广播系统清单
序号 | 维护保养设备名称 | 单位 | 检测 数量 | 监督人员 | |
1 | 消防广播控制柜(500W内) | 台 | 1 | ||
2 | 广播分配盘 | 只 | 1 | ||
3 | 消防广播模块 | 只 | 6 | ||
4 | 紧急广播音箱 | 只 | 46 | ||
5 | 电源装置 | 套 | 1 |
消防电话系统清单
序号 | 维护保养设备名称 | 单位 | 检测 数量 | 监督人员 | |
1 | 消防电话主机 | 台 | 1 | ||
2 | 消防电话分机 | 套 | 5 | ||
3 | 消防对讲电话 | 套 | 3 | ||
4 | 消防电话模块 | 只 | 5 | ||
5 | 电源装置 | 套 | 1 |
防、排烟系统清单
序号 | 维护保养设备名称 | 单位 | 检测 数量 | 监督人员 | |
1 | 排烟风机控制箱 | 台 | 1 | ||
2 | 排烟风机 | 台 | 1 | ||
3 | 排烟阀 | 套 | 8 | ||
4 | 防火阀 | 套 | 8 | ||
5 | 防烟风机控制箱 | 台 | 1 | ||
6 | 防烟风机 | 台 | 1 | ||
7 | 防风阀 | 套 | 8 | ||
8 | 电源装置 | 套 | 1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清单
序号 | 维护保养设备名称 | 单位 | 检测 数量 | 监督人员 | |
1 | 喷头 | 只 | 530 | ||
2 | 水流指示器 | 套 | 4 | ||
3 | 雨淋报警阀 | 套 | 1 | ||
4 | 阀门 | 只 | 12 | ||
5 | 末端试水装置 | 套 | 3 | ||
6 | 水泵接合器 | 套 | 2 | ||
7 | 喷淋水泵 | 台 | 2 | ||
8 | 水泵控制箱 | 台 | 1 | ||
9 | 高层给水设备(气压罐) | 套 | 1 | ||
10 | 高层给水设备控制箱 | 台 | 1 | ||
11 | 室内管网 | 批 | 1 |
干粉自动灭火系统清单
序号 | 维护保养设备名称 | 单位 | 检测 数量 | 监督人员 | |
1 | JB-QB-GST500/484主机 | 台 | 1 | ||
2 | GST-QKP06、03型气体分配盘 | 套 | 各2 | ||
3 | 感烟探测器 | 个 | 330 | ||
4 | 声光报警器 | 个 | 8 | ||
5 | 手动报警按钮 | 个 | 8 | ||
6 | 紧急启停按钮 | 个 | 16 | ||
7 | 喷洒指示灯 | 个 | 8 | ||
8 | FZXA4/C型超音速灭火装置(干粉受压包) | 套 | 650 |
消火栓系统清单
序号 | 维护保养设备名称 | 单位 | 检测 数量 | 监督人员 | |
1 | 室内消火栓(满箱单出口) | 套 | 97 | ||
2 | 室外消火栓(地下式) | 套 | 5 | ||
3 | 阀门 | 只 | 107 | ||
4 | 水泵接合器 | 套 | 2 | ||
5 | 消防水泵(含电机) | 台 | 2 | ||
6 | 水泵控制箱 | 台 | 2 | ||
7 | 管网维护(按立管数量确定) | 批 | 1 | ||
8 | 稳压泵 | 套 | 2 | ||
9 | 消防蓄水池 | 500m3 | 1 | ||
10 | 消防水箱 | 20m3 | 1 |
其他消防设施清单
序号 | 维护保养设备名称 | 单位 | 检测 数量 | 监督人员 | |
1 | 防火卷帘门 | 套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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