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1项招标公告

灭火器1项招标公告

灭火器1项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的灭火器1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项目名称:灭火器1项

2.招标编号:AB********1152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本次招标采购明细、采购要求及准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投标方准入条件》、《投标要求》。

3.2招标采购情况

3.2.1本次招标采购周期拟定为****************

3.2.2本次招标付款条件为先货后款,以货币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到验收合格后,以签收实际数量为准开具发票,办理结算,结算后安排付款。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4.1投标人资质及证明要求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具备相关消防资质等并上传, 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4.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2不同投标单位的董事、经理、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交叉任职者,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

6.1投标人代表于2019年01月09日至2019年01月15日 14时00分,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ansteel.cn),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0元。中标人需向招标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使用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中标服务费费率详见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1月15日 14时00分。投标人网上提交报价、商务及技术标同时,必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将需要提报的资质证明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原件或盖红章复印件)电子版,传送到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标段。首次参标方须要先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

6.4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方: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攀枝花
联系人:蒲水强
电 话:****-*******
传 真: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 址:攀枝花
邮 编:617000
联系人:秦小峰
电 话:****-*******
传真:
网 址:http://bid.ansteel.cn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牛支行(行号********1010)
账 号:2281 0101 0400 3593 9

附表:标的需求一览表

序号物料名称规格型号材质质量标准数量单位
1灭火器规格:MFZ/D,4公斤

4

投标要求:1.投标人资格审查的要求和标准: 资格后审、资质齐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材料,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具备相关消防资质。 2.技术要求或标准: 严格按照需方技术要求供货,涉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现行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进行验收。 3.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价超出预测价20%以上,建议按流标处理(鞍钢钒钛研究院有限公司会议纪要(2018)12号) 4.中标原则: 在满足使用要求前提下,总价最低中标。 5.产品有无配套要求:  无 6.有无分标段或打捆评标的要求: 打捆评标(总价最低中标) 7.产品有无特殊加工要求:  无 8.其它: "1、若投标家数不足三家及投标价格超过委托方承受能力,即转入竞争性谈判,按竞争性谈判通用规则执行。 " "2、招标系统中委托方是攀钢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后中标方与委托方下属分子公司-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或四川攀研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先进金属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 3、根据攀钢经济运行部〔2017〕133 号文件要求,当投标方仅有1家时,请招标组织协助采购方开启报价、完成采购谈判工作,出具谈判报告,委托方自行定标办理相关手续。 4.所供产品必须符合攀钢集团相关文件要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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