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学生食堂招标公告
部分学生食堂招标公告
扬州大学学生食堂招标书
招标单位:扬州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招标项目:部分学生食堂(2010年8月20日——2011年7月10日)经营权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食堂深化改革,形成竞争机制,提高经营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通过面向社会招标确定部分食堂经营单位。
一、基本概况
见附件一。
二、投标条件及需知
1、投标主体
⑴经工商注册为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餐饮企业,各项证照合法、齐全,注册资金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近3年内有从事高校学生餐饮经营服务的经历,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⑵高校学生食堂餐饮企业,各项证照合法、齐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⑶饮食服务中心员工(含人事代理和全日制合同员工)和现有承包人,有承包经营学校食堂经历,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中标后在规定时间内注册成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个体餐饮企业,注册资本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
2、投标人必须是餐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餐饮企业的受委托人,受委托人必须具有三年以上从事餐饮管理服务的经验。
3、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个人简历(主要从事餐饮经营管理的经历,需加盖单位公章);
⑵身份证及复印件;
⑶健康证明及复印件;
⑷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原件;
⑸受委托人提供委托授权书;
⑹近3年从事高校学生食堂经营的业绩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缴纳资料费100元及投标保证金50000元,资料费不退。投标单位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承包结束后无问题则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投标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但在下列情况下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⑴在截至日期后送交投标文件的;⑵中标而拒绝签订协议的。
5、每个投标单位限投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6、经营间接成本控制要求
间接成本占营业额比例:经营羡慕不限食堂≤40%,特色风味小吃、小炒班组≤45%。(间接成本指水电费、蒸汽燃气费、低值易耗品费、维修费〈按1%计提〉、人力资源费用和其他管理费用等。)
直接成本指原料和调料。
详细控制要求见《食堂租赁经营协议》、
三、管理要求
1、承租者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校有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2、餐厅、操作间、室外楼梯等均属于承租者管理范围,承租者保证承租区域卫生、整洁。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能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3、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等费用均由承租者自理,因承租者管理不善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由承租者负全部责任。
4、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所制定的标准,集团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
5、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学校伙食管理委员会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师生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以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承租者,承租者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良现象。
6、学校有权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7、食堂水、电、煤气由承租者负责。操作间的大型灶具等由学校提供,低值易耗用具由承租者自行解决。承租期结束后,学校不承担其转让工作。
8、承租者经营所需其它设备由承租人自备,特殊装修、改造,承租人须征得扬州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同意后方可实施。承租期结束后,集团不承担任何转让工作。
9、承租者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学校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修的费用由承租者负责。承租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0、生产所需所有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由饮食服务中心采供部统一配送,承租者不得私自从市场采购,如发现私自采购原材料等,集团将给予承租者采购物资价值10倍的经济处罚。
11、承租者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承租者自行负责。
12、承租者负责生产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我校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四、投标书编制
1、投标书的组成(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投标书:如属个人投标,尽可能多提供与之相关的材料)
P1、企业概况
P2、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P3、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P4、卫生许可证以及企业代码复印件。
P5、阐述投标食堂经营方案。
P6、经营优势和近三年的餐饮经营业绩说明。
P7、安全承诺书。
P8、管理骨干一览表以及资质证明材料。
2、投标书要求
⑴投标书要求A4纸编制。投标书应打印,不得有加行、涂抹或修改。
⑵投标书要求有两本。正本一本,副本一本。密封后在规定时间内送到后勤服务集团饮食服务中心办公室。
⑶投标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投标书送达后,不得撤回或修改。
五、投标风险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像物价起伏等因素造成的投资成本增加的后果。
2、每个食堂需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3、履约保证金使用:用于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违反校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期满、承租期内不正常营业、协议期内擅自分包或转包他人,给学校或师生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承租者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若无不良记录,其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数奉还。
六、发标、投标、开标、评标的时间和地点
1、发标时间:2010年7月30日
2、发标地点: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食堂三楼饮食服务中心办公室
3、报名及投标时间:2010年8月30日至2010年8月6日下午五点
4、开标时间:2010年8月8日上午九点
5、开标地点:后勤服务集团会议室
6、评标:招标方组成评标工作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
七、评标原则
1、评标按照招标要求和条件进行,整体衡量投标方的规模、经营信誉。同等条件下,现承包经营学校食堂业绩优者优先中标。
2、资金保障的可靠性。
3、技术力量及后续经营的稳定性。
4、按时开业的可信性。
5、有最低标底数的承租经营班组,报价高者优先中标。
八、中标通知
经学校招标工作小组审查、评估、论证后通知中标单位,双方在开标后以签定合同的方式确定。
附件一:********235326.xls">各标段情况说明
附件二:********246865.doc">食堂租赁经营协议
附件三:********332335.doc">投标函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