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冬季取暖用煤招标公告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冬季取暖用煤招标公告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JLZC2004-430-1
  2、招标项目: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冬季取暖用煤
  3、货物名称、数量:取暖用煤8.0962万吨(详见附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煤炭生产和经营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煤炭经营企业现场存货不少于5000吨(煤矿企业直接投标的除外,但须提供在所投标包号所在地租用场地的合同书或协议书)。
  5、投标语言:中文。
  6、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04年9月17日至9月2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00、13:30~16:00到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四楼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办公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50元人民币。
  7、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04年9月27日上午9:00时之前送达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158号3楼321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时每包应提交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
  8、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04年9月27日9:00时之前送达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158号3楼321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 邮政编码:130022
  项目联系人:陈相坤 董松 联系电话:****-******* *******
  标书发售联系人:王丹 联系电话:****-*******
  传真:****-******* *******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安路支行
  帐户名称: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帐号:160*****091001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04年9月15日
附表: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
  2.货物名称:取暖用煤。
  2.招标货物数量:8.0962万吨。

数量(吨)

使 用 单 位

地 点

第一包

20,000

吉林师范大学

四平市

第二包

8,000

吉林化工学院

吉林市

第三包

8,000

白城师范学院

白城市

第四包

980

六六一台和卫星地球站

长伊公路9.5公里

第五包

1,600

九台劳教

长吉公路32公里

第六包

22,382

省直单位

长春市

第七包

20,000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吉林市

  投标人可对其中一包或若干包分别进行投标,也可以对全部包号分别投标,第一、六、七包投标数量不能少于5000吨。(以上地点均为需方炉前价格)
  3.货物质量要求:

指 标 名 称

单 位

正 常 值

低位发热值

卡/克

≥5000

含硫量

%

≤0.45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

%

≥34

干燥基灰分

%

≤31

全水分

%

≤10

焦渣特性

3~4

规格要求(粒度)

mm

≤25

  4.交货地点
  本次招标货物的交货地点为:
  (1)如果在各包中已经明确规定交货地点的按规定的地点交货;
  (2)招标文件中未明确交货地点的在投标方中标后由招标方指定交货地点,中标供应商应服从招标方对中标货物的分配,如不能服从分配,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履行。
  (3)以上各包的交货地点均指各用煤单位炉前,投标供应商可据此考虑报价。
  5.交货日期
  本次招标货物的首批交货日期为签订合同后10天内,全部货物交货期为70天,前20天的交货量不得少于签订合同总量的40%,其余部分均衡交货,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协商后确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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