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2号线一期管道电保温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2号线一期管道电保温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2号线一期管道电保温系统项目(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2号线一期管道电保温系统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管道保温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是轨道交通线网中一条南北向骨干线路。线路南起栾城,北至正定,重点解决了石家庄市南北向的交通供需的矛盾,有效加强了栾城区、正定新区与主城区之间的联系。一期工程位于中心城区,全部为地下线,主要串联石家庄新客站、新世隆、北国商城、长安公园、长途客运站及铁道大学等客流集散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南起胜利南街嘉华站,沿胜利南街向北敷设,下穿南二环东路桥,线路西偏进入预留石家庄新客站,出站后线路向东转向汇通路,下穿安建桥后,线路沿建设南大街由南向北敷设,线路过裕华路、中山东路进入预留北国商城站,后沿建设北大街由南向北敷设,后转向胜利北街达到本期工程终点西古城站。2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15.569km,设置车站15座,平均站间距1.014km,最大站间距1715.579m,为石家庄站至东三教站;最小站间距703.829,为北国商城站至长安公园站。共设置换乘站5座,在谈塔南站与规划M4线换乘,在石家庄站与已开通M3线换乘,在新世隆站与规划M6线换乘,在北国商城站与已开通M1线换乘,在蓝天圣木站与规划M5线换乘。车辆采用A型车,最高时速80km/h。全线设置嘉华车辆段一处,在嘉华站、西古城站预留延伸条件。线路在北国商城站与1号线设联络线,控制中心接入设在长江大道与秦岭大街交叉路口西北角的线网控制中心内。2.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2.3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范围内的根据工程要求需要设置的管道电保温系统,包括自动控制及事故自动报警系统、温度传感器、发热电缆、信号电缆(屏蔽型、抗干扰)、控制电缆、电控箱、双电源切换箱、实现根据管道温度自动闭环调节温度及远程监视、控制的所有元器件、外保温材料、0.5mm铝合金薄板(A1级不燃)外保护层、专用工器具、配套附件、穿线管、测试设备、备品备件(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和专用测试设备)、敷设线缆所用的铝箔胶带及其他安装附件、电保温标识、系统设计、施工安装、调试服务、验收服务等(具体范围及技术规格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2.4标段划分1个标段。2.5交货地点施工现场地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2.6供货及安装时间暂按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执行,最终交货时间由招标人确定。 2.7 质保期质保期为自试运营开始之日起24个月。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资质要求3.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发热电缆)的最终制造商或由(发热电缆)最终制造商就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同一品牌产品(发热电缆)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本项目只接受一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1.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安装工作的一方)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3.2财务要求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资质,3.3业绩要求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方)管道电保温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投入使用的管道电保温的供货业绩,且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及业主出具或签认的能够证明已投入使用的的相关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1-09至2019-01-15,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02-02 09:00:00,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8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吴杉、张亚茜 | 联系人: | 沈尚宏、张波波、王文茜 |
电话: | 电话: | ****-********180*****975 | |
传真: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rhjt@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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