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石区2019年“文明之春”文化下乡活动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离石区2019年“文明之春”文化下乡活动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吕梁市志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吕梁市离石区文化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其所需离石区2019年“文明之春”文化下乡活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离石区2019年“文明之春”文化下乡活动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CCGZC-2019-508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内容共一包,报价人可以对其进行报价,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服务 时间 | 服务地点 | 验收 标准 |
1 | 离石区2019年“文明之春”文化下乡活动采购项目 | 221000 | 221000 | 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 | 采购人指定的服务地点 |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验收 |
2、采购需求:离石区2019年“文明之春”文化下乡活动采购项目,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有重大税收等违规处罚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企业信息(民办非企业除外);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报价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
注: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胶装成册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骑缝章。
六、谈判文件发售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01月10日至2019年01月14日。(北京时间9﹕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吕梁市志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吕梁市离石区高崖湾四巷7排2幢)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谈判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6日9时00分
谈判地点:吕梁市离石区高崖湾四巷7排2幢二楼会议室(一)
八、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吕梁市离石区文化局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5*****323
采购代理:吕梁市志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吕梁市离石区高崖湾四巷7排2幢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吕梁分行营业部
账号:********3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
吕梁市志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0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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