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省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招标公告
2018年省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招标公告
关于南浔区2018年省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情况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省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8〕30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农〔2015〕47号)文件精神,我区结合上级下达相关任务和本地渔业发展实际,综合考虑市、区出台的《南浔区2017年鼓励休闲生态渔业精品园和池塘内循环养殖发展实施方案》(浔政办发〔2017〕44号)、《湖州市现代渔业绿色发展“2222”行动计划(2017-2020年)》(湖政发〔2017〕51号)、《南浔区渔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0年)》(浔政发〔2018〕3号)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渔业绿色发展的十条意见》(湖政办发〔2018〕68号)等各类产业发展政策,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统筹协调省、市、区各级补助资金的分配,重点扶持渔业绿色发展领域,对2018年省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了立项安排,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10日-1月16日。如有意见请书面将相关意见提交至区农林发展局水产站,联系人:张超,电话:********763,182*****500。
湖州市南浔区农林发展局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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