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储备库生产工艺系统维保及应急抢险(第二次)招标公告

油田储备库生产工艺系统维保及应急抢险(第二次)招标公告

储备库生产工艺系统维保及应急抢险(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04GW0742号

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大连中石油国际储备库于2009年5月1日开始施工建设,2011年8月18日投产运行,设计库容为420×104m3。主要承担国家原油储备、中石油集团公司商业原油储备以及自营保税原油的储存与中转任务。

大连石油储运项目管理部主要负责油库的生产运营管理,未配备成建制的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及应急保障队伍,更无相关施工、应急保障资质,不具备施工、应急保障能力。但油库投产运行以来,遇到较多需借助外部力量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风险,例如储罐浮舱多次出现点状原油渗漏,若不及时对漏点进行处理,易导致舱内可燃气体超标,遇明火或雷击造成火灾、爆炸,以及造成浮船“沉盘”等严重后果;储罐保温层锈蚀同样日趋严重,10余座储罐曾先后出现过保温层掉落等问题,若不及时进行维修,将导致整座储罐保温层损坏;储罐一次密封与罐壁也曾发生过剥离现象,失去密封效果,若不及时进行维修更换,原油持续挥发,储罐一二次密封间可燃气体浓度极易超标,影响储罐安全运行,极易造成火灾、爆炸等严重后果。

诸如上述问题具有突发性、不确定性等特点,如不能及时进行维修处理,将影响油库的安全生产,易导致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的发生,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以及负面的社会影响。同时按照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125号文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高事故处置能力的通知》要求,应与临近专职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因此,大连石油储运项目管理部亟需一支保运队伍为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储备库储罐及附属设施、工艺管道、阀门(含执行机构)的维护、保养及保温修复更换;

(2)泵及过滤器清理维修;

(3)储罐一次密封拆除更换施工;

(4)储备库浮舱检修;

(5)储罐收发油、倒罐作业保运(以实际发生天数为准)。1)保运人员:电工2人,焊工2人,溢油应急工18人;2)保运车辆:5T卡车2台,12T卡车1台,25T卡车1台,真空收油机1台,收油机1台,电焊机1台,发电机1台,清洗机2台;

(6)库区排水系统的清淤及维修;

(7)库区采暖系统的维修;

(8)应急保障工作:1)应急人员30人,12T卡车2辆,5T卡车3辆,皮卡2辆,应急指挥车1辆,小型履带吊1辆,应急照明设备4套,围油栏1000米;2)应急情况救援:库区内储罐、管线、阀门等发生泄漏等突发情况,及时救援。

(9)日常维护: 1)地面、水泥砖砌踏步、初期雨水与事故消防池等零星土建工程; 2)办公楼等建筑单体及附属设施的维修; 3)42座储罐转动浮梯维护保养; 4)采暖系统及阀门、暖气片和蒸汽系统阀门、工艺系统阀门、启闭机等维护修理; 5)库区走梯护栏、踏步,护坡护网、库区格栅围栏维修; 6)物资领取和运送(包含大连与盘锦两地物资的拉运); 7)库区内卫生清扫; 8)库区各大门维护修理; 9)办公楼后库房维护整理;10)其他应急零星项目。

2.2 建设地点:大连中石油国际储备库。

2.3 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2.4 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第********04GW0742号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及丰富经验,服务机构具有不少于1名项目经理及相关作业人员不少于40人队伍,配备充足的应急救援装备、物资、机具,达到一定的服务能力,必须提供24 小时服务,遇突发情况能够在15分钟内到达厂区。

3.4 投标人应提供良好的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包括现场维修、检查、测试等。

3.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3.6 本次招标对参加投标的企业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1-11 08:30:00 至2019-01-17 16:00:00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于该项目处报名。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投标的企业请联系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4.2 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请于北京时间2019-01-11至2019-01-17,08:3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派代表持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三楼办理招标文件缴费。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2000元。

4.4缴费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5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辽河油田招标中心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9-01-31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5.2 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 4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银行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招标文件编号(※特别重要)、标段以便核对查实。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电汇凭证以办理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缴款单,投标人应索要该缴款单并将扫描件制作到投标文件中作为有效的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作为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依据。(不按上述形式证明提交保证金的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银行汇款交纳投标保证金不一定能及时到账,投标人要注意留出充足时间);以上事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预留足够时间以便办理以上事项)。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帐户名: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帐号:****************0023

开户行:盘锦建行油城支行

5. 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19 年 1月 31日 8时 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供应委永祥小区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招标人:辽河石油勘探局大连石油储运项目管理部

联 系 人:朱晓明 电话:****-*******

电子邮件:zhuxmyq@petrochina.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 编:124012

联 系 人:迟先生 电话:****-******* 刘先生 电话:****-*******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19年1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应急抢险 维保 储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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