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海关驻凤岗办事处技术耗材(二次竞价)招标公告

黄埔海关驻凤岗办事处技术耗材(二次竞价)招标公告


黄埔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凤岗分中心受黄埔海关驻凤岗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黄埔海关驻凤岗办事处技术耗材采购项目(二次竞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信息
1、 项目名称:黄埔海关驻凤岗办事处技术耗材采购项目(二次竞价);
2、 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技术耗材采购
1批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按采购人实际需要分批供货。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17日(共7个工作日)。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海关大楼二楼208室
联系人: 舒小姐
联系电话:****-********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月17日14:00~14: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1月17日14: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海关大楼三楼会议室。
4、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出席开标会,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本项目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提交投标资料的供应商的投标。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黄埔海关驻凤岗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海关办公大楼
采购人联系人:舒小姐、黄小姐
采购人电话:****-********
六、成交人的确定
采用综合评标法确定成交供应商(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公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成交结果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网站公布。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黄埔海关驻凤岗办事处。
黄埔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凤岗分中心
2019年1月9日

标签: 耗材 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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