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废资产拍买出售公告
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废资产拍买出售公告
根据《珠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珠财〔2015〕258号)相关规定,并经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批准(珠卫计复〔2018〕171号),我中心拟对一批已经达到报废年限的固定资产进行拍买出售处理。现将拍买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售标的物:这次要处置的设备主要是电脑、打印机、冰箱以及各种实验室仪器设备等共216件,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竞买人可事前到现场察看。有关信息详见附件清单。
二、本中心按报废资产价值处理,所涉资产均不得再使用。本中心不保证出售资产的完整性和可用性,不提供任何相关设备的技术资料,也不承担所售的报废资产上任何部件再使用的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带身份证或单位证明,于2019年1月18日上午9:00至11:00现场察看,12:00前将密封好的报价单递交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保障部(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卫康路9号)。
四、由本中心有关部门组成的出售小组成员5人(在中心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人,资产管理部门代表1人,纪委委员1人)于报价单(报价单格式附后)递交截止后进行拆封,当场根据竞价的报价从高到低确定该批资产顺序成交候选人。本次出售设有底价2000元,竞买人出价低于底价的不得作为成交候选人。如竞买人少于三家,则出售中止或出价作废。
五、第一中标候选人需交保证金1000元,根据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进行缴款,凭缴款凭证退还保证金。如第一成交候选人不履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第二成交候选人履约。
六、缴款事项:报废资产出售残值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全额缴入市财政专户。根据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进行缴款,并将缴款凭证等相关单据交本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七、款到帐后的十日内,由中标人自行拆除和运输所竟买的货品,一切费用自理,拆除和运输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全部由中标人负责,与本中心无关。中标人如逾期未在缴款后的10日内拆走所竟买货品的,出售人不再承担该批资产的保管和交付责任。
八、欢迎有意向的竞买人参与竞价。如有疑问咨询,可联系丘医生:*******,林医生:138*****060
附件:1、投标竟买报价单
2、拍买出售资产清单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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