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公安局政法、检测专用设备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赤峰市公安局政法、检测专用设备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公告编号:15****-********-****

  一、采购单位:赤峰市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三、采购金额(元):********

  四、拟定的供应商: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申请理由


赤峰市公安局根据赤峰市财政局批复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委托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编号为2018CG712HW)采购活动。2018年11月19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制作了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和公开招标公告并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和《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了“赤峰市公安局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公开招标招标公告”,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为附件同时进行了刊登。截止2018年11月27日上午9点整,因符合开标资质的供应商不足3家,未达到法定报名家数,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项目予以废标。经专家小组审核,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和公开招标公告没有不合理条件和歧视性条款,公告期间,没有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异议。2018年11月29日,赤峰市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降低了采购要求,将原交货期限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内交齐全部设备并安装调试完毕”,改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5日历日内交齐全部设备并安装调试完毕”;采购设备第三项“96孔PCR扩增仪”技术参数中去掉“17、18项”重要技术参数标示,变为普通技术参数,其余不变。并发布了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截止2018年12月20日上午9时,通过系统报名的供应商仅有中通服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在“赤峰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服务管理系统”查询到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为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因供应商不足3家,不能继续评标。截止到开标时间,没有任何投标人提出质疑或要求澄清。经专家小组审核,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和公开招标公告没有不合理条件和歧视性条款,公告期间,没有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异议。因我单位采购项目的特殊性以及该设备急需使用,特申请与资格审查合格并参与开标的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七、其他事项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知远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联系人:刘知远

  主管部门联系电话:151*****663

  财政部门联系人:赤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赤峰市公安局

2019年01月10日

标签: 专用设备 检测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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