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药品检验设备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药品检验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编号:NZC2004-150-A10-30
  1.、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如下设备,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包:自动进样型液相色谱仪3台;二元高压梯度型液相色谱仪1台;紫外分光光度计2台;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2台。(进口)
  第二包:高档配置型气相色谱仪5台;普通型气相色谱仪1台;双波长飞点薄层扫描仪6台。(进口)
  第三包:蒸发光检测器、自动进样器、液相工作站、单泵进样阀、显微镜、旋光仪、干燥箱(培养箱)、清洗仪、内毒素测定仪各25套。(国产)
  第四包:水份测定仪7台;自动电位滴定仪6台;PH计5台。(进口)
  第五包:电位滴定仪5台;永停滴定仪3台;电子天平16台;抑菌圈测量仪8台;微粒检测器1台。(国产或国内组装)
  第六包:集菌仪5台;超净工作台2台。(国产)
  注:设备详细配置见标书。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的、具备向采购机关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均可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2、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所投产品必须为原装正品。
  3、招标文件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大院8号楼东4楼420房间发售,2004年9月10日起售,标书价格为:第一、二包人民币500元;第三、四、五、六包人民币300元。异地企业如需邮寄另加特快邮递费50元,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市新华支行
  帐 号:189*****091001(标书费)
  189*****093001(投标保证金)
  4、投标书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一套正本,四套副本,无论中标与否,标书不予退还。投标书务必在2004年9月21日上午9:00前递交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礼堂呼伦贝尔厅。超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
  5、开标时间、地点:2004年9月21日上午9:10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礼堂呼伦贝尔厅
  6、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大院8号楼东4楼420房间
  联系人:张文军、刘秀岩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010055
二○○四年九月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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