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食堂托管服务招标公告

妇幼保健院食堂托管服务招标公告


4次] 温岭市妇幼保健院拟职工食堂进行托管服务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欢迎各合格餐饮管理公司前来投标。一、基本情况温岭市妇幼保健院职工550人,核定床位200张,年门诊量45万人次,年出院人次1.5万人次。医院食堂共二层,一层为厨房,面积约230m2;二层为餐厅,面积约:620m2。二、托管期限托管期为五年。三、服务要求1、对医院原有的厨房和餐厅进行改造装修,打造阳光厨房,达到餐饮量化等级B级,管理公司前期装修投入费用须大于70万元;2、管理公司保障医院职工食堂供餐,开展住院病房智慧点餐和病人供餐服务,提供产妇月子餐服务,提供病人家属就餐服务;3、管理公司为医院职工提供外带卤菜、净菜食材、农产品等增值服务;4、管理公司负责在医院食堂除基础设施(天然气管道设施、主要电缆等)及餐厅空调、照明电费外所发生的费用(餐具用具、水电气能耗、原材料、洗涤用品、工作人员工作服、鞋帽、食堂员工工资、伙食、住宿、车辆、税务等)。5、职工食堂供应时间和标准:
餐别时间标准
早餐7:00-8:30
中餐11:00-12:30一荤二素 8元;二荤二素 10元 含米饭、汤
晚餐16:00-17:30一荤二素 8元;二荤二素 10元 含米饭、汤
就餐时间依据工作需要可联络变更。6、主要问题及处理办法:
问题处理方法
1、饭菜里发现菜虫、泥土等,因饭菜未清洗干净导致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饭菜里发现苍蝇、蚊子等昆虫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食堂人员未经我公司人员允许,私自将外公司人带进我公司的要求食堂立即将该人辞退,并罚款50元
4、饭菜里发现铁钉、指甲、清洁球等危险异物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用剩余不新鲜的菜品加热后重新利用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6、使用“三无”产品、无索证和变质原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7、因食堂管理的原因(经卫生防疫部门认定)造成我公司员工食物中毒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商业惯例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其赔偿有关损失
以上情况同一个月内有两次以上者,则自第三次起,按上述三倍标准处罚。如对医院造成损失的,则须向医院负责赔偿。四、投标人资格要求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独立法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2 营业执照具有承接本项目的相应经营范围;4.3 投标人,应为浙江省餐饮协会团餐委员会单位,承担项目中有浙江省动态量化A级单位。有独立完成过单个合同300人的食堂服务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4拟担任本项目的厨师长具有员工食堂或门店方面5年以上工作经验,领班或同等岗位工作人员具有员工食堂或门店管理方面3年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证明);

4.5无被责令停业或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况(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4.6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不良行为被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招标投标管理机构限制投标,并在限制投标期内(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勘查现场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费用自理。六、评标依据1、公司资质;2、食堂装修改造方案;3、托管服务方案。七、报名时间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22日到温岭市妇幼保健院总务科报名,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八、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19年1月23日下午2:30开标地点:温岭市妇幼保健院十四楼会议室 温岭市妇幼保健院 2019/1/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托管 妇幼保健院 温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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