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特勤消防站项目施工、监理
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特勤消防站项目施工、监理
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特勤消防站项目施工和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特勤消防站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宁东管(经)【2018】16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资金来源为管委会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位置:项目位于化工新材料园区鸳鸯湖电厂北侧。
2.2建设内容:新建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特勤消防站项目由执勤楼、附属用房、消防训练塔3栋独立的建(构)筑物组成,总面积5600平方米。执勤楼建筑面积4877平方米,主体三层(局部四层);附属用房一层,建筑面积400平米;消防训练塔建筑面积323平方米,主体建筑11层。附属工程包括消防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换热站、门房、围墙、消防水池、箱变及室外路面及绿化。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施工和监理各为一个标段。
3.本次投标资质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近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证、执业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宁夏区外投标单位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
监理标段:投标企业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含丙级),拟任项目总监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近年内完成过类似的工程监理业绩,并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企业拟委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本企业注册。
3.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及建造师、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11日起至2019年1月17日18:00整(节假日除外),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监理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产生(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取),投标单位可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支持投标单位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注: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②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
4.4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开标时间
5.1开标时间为2019年01月31日9时00分,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1月31日9时00分,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路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宝湖东路71号
联 系 人:田冲
电 话:0951-******* 181*****788
2019年1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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