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化工学院中央纯水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华侨大学化工学院中央纯水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厦门华沧-竞争性磋商-2018-HCCS-HD022B(HDCG********)-化工学院中央纯水系统采购(二次采购)
公告项目 | 公告内容 |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2018-HCCS-HD022B(HDCG********)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华侨大学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曾老师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 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电话:****-******* 传真:****-******* 网址:www.xm-hc.com 邮编:361000 |
采购项目名称: | 化工学院中央纯水系统采购(二次采购)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化工学院中央纯水系统采购,1批,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人民币32万元 |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可以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近期由收缴单位出具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交证明(或网站缴交证明);或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其他第三方证明材料);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将不被邀请为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接受磋商过程中的补充。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磋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磋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磋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即刻起至[2019年01月20日] (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00-11:30:00]或下午[2:30:00-5:00:00](北京时间),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费到付),节假日除外。 邮寄购买标书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文件售价: | 人民币100元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9-01-21 9:30:00 |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 2019-01-21 9:30:00 华侨大学厦门校区机电信息实验大楼A201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颜小姐 ****-*******/5333807(传真) 谢小姐****-*******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小姐 ****-******* 5333807(传真) |
其他: | 磋商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保证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小姐 ****-*******/5333807(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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