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住宅小区消防工程及设备招标公告

河南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住宅小区消防工程及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洛阳市公务员住宅小区消防工程及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04]091号
  二、招标项目:洛阳市公务员住宅小区消防工程
  二、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自动消防工程施工一级资质,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三个以上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使用投标产品的同类项目合同及验收证明);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以上资质、证明等均需提供原件和两份投标人盖章的复印件。
  三、报名须知:
  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4年8月19日起至2004年8月31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持上述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证明资料(提供原件和两份投标人盖章的复印件)到洛阳市公务员住宅小区指挥部进行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经考察合格后,择优选定单位参加投标。
  五、联系人及电话:
  梁先生****-******* ******* 赵先生 ****-*******
  资格审查地点:洛阳市公务员住宅小区指挥部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
  司先生 王先生 ****-*******(传真) *******
2004年8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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