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城区交通设施供应服务资格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城区交通设施供应服务资格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并经江门市新会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江门市新会区政府采购中心委托,就“江门市新会区城区交通设施供应服务资格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施工服务能力的单位,就下列服务提交密封供应。
  1.采购编号、名称:XHGPC2004№166,江门市新会区城区交通设施供应服务资格采购。
  2.项目内容:本次采购共分三个包组,
  包组A:交通标志供应服务资格,
  包组B:交通标线供应服务资格,
  包组C:信号灯供应服务资格。
  3.谈判文件售价:包组A:人民币100元整,包组B:人民币100元整,包组C:人民币100元整,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整,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04年8月19日起至2004年9月2日,每天8:00时至11:00时,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5.购买谈判文件地点:江门市新会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朱紫路6号5楼)。
  6.接收供应文件时间:2004年9月3日8:30时至9:00时(北京时间)。
  7.接受供应文件截止时间:2004年9月3日9: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的供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供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8.接收供应文件地点:江门市新会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朱紫路6号5楼)。
  9.采购仪式举行时间:2004年9月3日9:00时(北京时间)。
  10.开启供应文件地点:江门市新会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朱紫路6号5楼)。
  11.资格审查:购买谈判文件时需审查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购买谈判文件时,供应人须提供以上(1)、(2)项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第(3)项应为原件。在举行采购仪式的同时,供应人必须提供(1)、(2)项证件的原件查验,缺一项或有任一项无效的,其供应将被拒绝,而不与其进行谈判。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朱紫路6号5楼
  邮政编码:529100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邓景勋
江门市新会区政府采购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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