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PPP项招标公告

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PPP项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创新温州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投融资体制,同时响应国家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投资、运营,提升服务效率,温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温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温州市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为本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具体负责社会资本采购工作;授权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未来与中选社会资本在温州市内合资设立项目公司。本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社会资本,现将本项目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与资格预审。

一.项目基本信息及采购内容

1. 项目基本信息

1.1.项目名称:温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PPP项目

1.2.项目编号:DLDL***************

1.3.项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

1.4.采购人:温州市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

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6.采购类别:服务

1.7.项目授权主体:温州市人民政府

1.8.项目实施机构:温州市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铁办”)

1.9.政府方出资代表: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铁投”)

1.10.项目工程概况

温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投资概算(含变更)199.57亿元,于2013年3月正式开工,于2018年10月1日开通试运行。

温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西起瓯海区潘桥镇,向北经沿海铁路温州南站后,折向东上跨沿海铁路至温州西站,沿既有金温铁路廊道至温州东站,折向南沿龙湾区南洋大道、前房路经奥体中心至永强机场,出机场后向北跨越瓯江南口至灵昆半岛,线路全长53.507km,其中路基3.029km、桥梁7座39.112km、越岭双线隧道2座1.323km、地下线10.043km,桥隧比94.34%。全线近期设置桐岭、潘桥、温州南、温州西、德政村、龙霞路、温州站、府东路、上江路、龙腾路、温州大道、南洋大道、奥体中心,永强、机场、灵昆、半岛一、半岛二、半岛三站共19座车站(地面车站2座、高架车站14座、地下车站3座),预留秀屿、文昌路站共2座车站;近期平均站间距3.13km,远期平均站间距2.73km;于桐岭站位置设桐岭车辆段一处,半岛二站东端设灵昆车辆段一处,温州站附近设控制中心。

二.采购需求

2.1.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分为试运营期和正式运营期,其中试运营期不少于1年,自本项目进入试运营期之日起,至满足正式运营条件之日或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日期止(该日期不得早于满足正式运营条件之日);正式运营期自试运营结束后次日起至项目合作期满。

2.2.项目合作范围

在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享有独家提供S1线一期全线范围内客运服务和负责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和更新改造的权利。

2.3.项目运营权转让价值

政府方和社会资本就S1线一期项目开展运营合作,本项目的运营权转让价定为90亿元。

2.4.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拟采用转让-运营-移交(TOT)运作模式,并拟采用以下其中一种具体运作方式。

运作方式一:市铁投和社会资本方合资成立项目公司,由温州幸福轨道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市域铁路S1线项目法人)将S1线一期运营权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S1线一期机电设备的更新改造和S1线一期整体运营维护服务;合作期满后运营权自动失效,项目公司按照PPP合同约定将项目设施(含为项目设施正常运营所必须的各类项目设施、设备、各信息系统、维护手册、留抵税额等)无偿移交给市铁办或政府指定机构。

运作方式二:市铁投和社会资本方先成立合资运营公司,而后市铁投、社会资本方、合资运营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温州幸福轨道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市域铁路S1线项目法人)将S1线一期运营权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S1线一期机电设备的更新改造和S1线一期整体运营维护服务;项目公司通过与合资运营公司签署委托运营协议,委托合资运营公司运营S1线一期并向其支付运营管理费;合作期满后运营权自动失效,项目公司按照PPP合同约定将项目设施(含为项目设施正常运营所必须的各类项目设施、设备、各信息系统、维护手册、留抵税额等)无偿移交给市铁办或政府指定机构。

2.5.项目投资结构

本项目运营权转让价为90亿元,资本金设为运营权转让价的30%,即27亿元。

市铁投和社会资本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其中市铁投占股35%,出资9.45亿元;社会资本方占股65%,出资17.55亿元。

本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引入省级以上PPP引导基金,在确认中选社会资本后,若其引入上述基金,则省级以上PPP引导基金与市铁投、中选社会资本共同作为股东发起设立项目公司,市铁投和社会资本方的股权比例同比例下调。

2.6.回报机制

本项目的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具体而言,

(1)使用者付费:本项目指客运收入。广告、通信、商贸等非客运内容不纳入本项目合作范围。

(2)可行性缺口补助:指因使用者付费无法使社会资本在保证公共服务供给的前提下获得合理的投资运营回报时,由政府提供一定的缺口补助。本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来源为温州市财政资金。

三.预算金额与采购限价

3.1.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337,643.00万元。

3.2.采购限价

本项目采用车公里模式计算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设置的竞价标的最高限价:

暂按车公里服务费单价(元/车公里):上限37.61元/车公里。

具体竞价标的最高限价,以本项目发售的采购文件中约定的限价为准。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的社会资本须满足下述条件:

(一)合规性要求:

(1)申请人须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3)申请人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且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核查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核查网址:http://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述查询结果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查询为准。

(4)申请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或不同联合体成员参与本项目的磋商。若出现违反上述要求的情况,当事企业应自行做好协调,否则当事企业所涉及的申请人均无法通过资格预审。(6)其他由法律法规要求的限制条件。

(二)财务能力要求:

(1)申请人2017年末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以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为准;如新成立的公司,则以提供最近一季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与新成立公司的证明文件为准)。

(三)轨道交通类项目业绩要求:

(1)自2015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申请人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过至少1个总投资额或合同金额不低于90亿元,且项目总里程不低于30公里的轨道交通类PPP项目(以签订PPP项目合同日期为准)。

(四)联合体要求:

(1)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但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四个,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以自己名义独立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及各联合体成员的职责分工,联合体牵头方及各成员单位应对本项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维护等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在磋商时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3)联合体合规性认定: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满足上述合规性要求的所有条件。

(4)联合体财务能力认定:联合体所有成员2017年末的资产负债率均不高于80%(以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为准;如新成立的公司,则以提供最近一季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与新成立公司的证明文件为准)。

(5)联合体轨道交通类项目业绩认定:联合体牵头方应满足上述轨道交通类项目业绩要求。

(6)联合体牵头方在未来项目公司中的股权出资比例应必须高于政府方出资代表,并处于控股或相对控股地位。。

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温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购人将仅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发售采购文件(未参加及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能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采购文件发售的具体时间及地点以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为准。

六.资格预审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资格预审报名方式:潜在社会资本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注册成功后在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方可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报名时间:2019年01月10日- 2019年01月18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3)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同资格预审报名时间。

(4)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温州市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六楼。

(5)资格预审文件免费领取。

(6)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一份):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为联合体的,提供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授权代理人前来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的,提供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7)采用联合体磋商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单位报名,并负责处理联合体磋商过程中所有相关事宜。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始时间:2019年01月3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1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收标区(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公共资源交易区)。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网站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

地址:温州市行政中心9号楼(发展大楼)

联系人:冉先生

电话:0577-8811 8509

采购咨询机构: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定安路55号徐汇万科中心A座503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76*****737

电子邮件:chentf@jumbocn.com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六楼

联系人:占先生

电话:0577-28877702;139*****445

电子邮件:********8@qq.com

2019年01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铁路 温州 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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