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016G07、NO.2016G08、NO.2016G09、NO.2016G10地块项目招标公告

NO.2016G07、NO.2016G08、NO.2016G09、NO.2016G10地块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 AGC170325-06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NO.2016G07、NO.2016G08、NO.2016G09、NO.2016G10地块项目已由南京市高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高发改投资[201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房(南京)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8000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D地块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高淳区淳溪街道凤山路以南、丹阳湖路以西
2.1.2建设规模:D地块占地约58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4615.7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约60522.5平方米。建设20层住宅6栋、3层住宅13栋、6层住宅4栋、配电房4栋、地下车库及相关附属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44000万元(其中设计费1000万元,施工费43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730日历天。设计开工日期:2019年03月01日,施工开工日期:2019年04月01日,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02月28日。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建设规模范围内工程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投资概算、测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图审等);采购(含材料,配套设施、设备、安装、服务等);施工(含试桩、土建、基坑、人防、钢结构、房屋建筑、暖通、消防、装修、市政配套、室外景观、亮化、环境整治等项目所有内容)及各类评审、审核、报建、检测、监测、试验、验收、移交、竣工备案、缺陷责任期内保修等全过程全部工作内容。
2.3本标段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发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3.1.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者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2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原件核查)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08月至2019年0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3.2.2设计负责人1人,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有效证书原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08月至2019年0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2.3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有效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原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08月至2019年0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2.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5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6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无。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1)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3.6施工企业提供高淳区建工局出具的“备案联系单”原件(区外企业)。
3.7本项目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列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9年01月10日至2019年01月17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中截止时间为准。发售地点: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淳南路100号1-6五楼。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1申请人应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5.1.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者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2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5.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原件核查)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08月至2019年0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5.2.2设计负责人1人,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有效证书原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08月至2019年0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2.3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有效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原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08月至2019年0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2.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2.5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2.6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无。
5.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1)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5.6施工企业提供高淳区建工局出具的“备案联系单”原件(区外企业)。
5.7本项目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如下: 总分100分,方案设计文件35分,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
6.1方案设计文件(35分)(暗标)
1)设计说明(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4)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总平面布局(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5)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建筑功能(9分)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4)建筑造型(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5)结构方案(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设备方案(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8)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2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工程总承包报价(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5%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a、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b、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c、基准价修正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6.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暗标)
1)总体概述(2分):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采购管理方案(1分):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4项目管理机构(3分)
1)项目组成员中职称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每人得0.2分,最高得1分;【提供职称证原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08月至2019年0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 (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2)项目组成员中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每人得0.4分,最高得2分。【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08月至2019年0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 (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注:a.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不含封面),每个评分点不超过20页,每超过1页扣0.01分。b.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C.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1月10日16时44分到 2019年1月17日16时44分为止
9. 其他
9.1开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接受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
9.2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区建筑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高政规发【2014】4号文)的要求,进入我区建筑市场的区外施工企业必须到南京市高淳区建工局建管科(局三楼,电话***-********)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办理单项登记手续时不再缴纳建筑市场诚信保障金)
9.3 a.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 b.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淳分中心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c.投标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户名、账号汇款并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户平台在线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保证金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9.4本项目最高限价:44000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1000万元,施工费最高限价430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做废标处理。
9.5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房(南京)地产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高淳区镇兴路 288 号电信局(南门)辅楼一楼
联系人:傅工
电 话:151*****335
邮箱:********9@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块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