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方路路灯工程(重发)招标公告
陈方路路灯工程(重发)招标公告
九龙湖镇陈方路路灯工程招标公告(重发)
(JLH*******)
项目名称 | 九龙湖镇陈方路路灯工程 | 建设单位 | 九龙湖镇人民政府 |
报名企业资质 | 宁波大市范围内交通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以及注册在九龙湖镇的分公司(不接受其他企业分公司报名) | ||
报名项目经理资质 | 交通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 | 建设地点 | 九龙湖镇 |
工程预算 | 284748元 | 工程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一次性验收合格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报名地点 | 九龙湖镇招投标中心(九龙湖镇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 ||
报名时间 | 2010年8月3日8:00至2010年8月5日16:00 | ||
报名携带证件 | 报名单位交易员可携带镇海区交易员证、公共小型项目交易报名单、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安全员证书、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区外企业需携带镇海区年度备案证的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所有证书复印件及工作业绩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 ||
报名要求 | 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报名单位超过7家抽签决定),向招标单位交纳2500元的投标保证金,28475元的保廉保证金。中途退出投标的单位该保证金不予退回。另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 | ||
其它说明 | 1、投标单位在具竞标资格后,即可根据报名情况到工作人员处领取书面或电子文本一致的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如书面文本不足可先取得资料电子文本,书面文本另行通知。未中标单位将于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后按照原缴费渠道无息退还投标担保金和工程保廉金,中标单位投标担保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保廉金按照原缴费渠道无息退还,文件工本费不予退还; 2、本工程不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单位如需现场踏勘请与业主单位联系后自行前往,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请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领取截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内容传真转有关工作人员,相关工作人员收到质疑后将于质疑截止之日后1个工作日内回复答疑并根据实质内容决定是否形成书面纪要。延期提交质疑责任及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以确保招投标计划不受影响; 3、各投标单位在参加开标会议的时候应按照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由确定代表参加相关活动,否则单位报价无效。本项目招标不接受项目负责人变更,请报名单位安排好项目负责人,如若变更,取消投标资格。 4、本工程书面回复答疑将于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收,以做为招投标结束后合同实施和结算依据,逾期单位按自动放弃核对处置,开标前签收相关文件后参与竟标; 5、投标人及其员工在近三年内不得有贿赂行为记录,否则拒绝其投标。 |
注:公共小型项目交易报名单下载地址********ea********5b********935.aspx">http://www.zhztb.gov.cn/FilePage,d********ea********5b********93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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