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局关于公开遴选2018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项目服务组织的公告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局关于公开遴选2018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项目服务组织的公告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局关于公开遴选2018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项目服务组织的公告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局
关于公开遴选2018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项目服务组织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整市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绵农发〔2018〕247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和《绵阳市州区2018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公开遴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包括家庭农场、合作社、协会、公司等社会化服务主体。上述主体需拥有各类作业机具、配套设施及人员,有固定办公地点和机具存放场地,能够在约定时限内为试点区域其他种植户提供农业生产关键环节或全程托管服务。对整乡整村整建制或通过土地托管实行统一耕种、统一防治病虫害的大田农业生产作物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和在农业生产服务无质量安全事故的组织予以优先扶持。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补助项目申报主体为能提供水稻、小麦、油菜等种植生产关键环节或水稻全程托管服务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和科研单位。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三证齐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认定有农业植保或农业加工等相关项目。
2.申报主体必须具备与服务能力相匹配的机具和设备。
3.申报主体必须具有固定的机械操作手,专职的技术人员。
4.申报主体在安州区辖区内有固定办公地点和机具存放场地,能够在约定时限内为项目区域种植户提供农业生产关键环节或全程托管服务。
三、申报资料
1.绵阳市安州区2018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
2.法人资格相关证照复印件,机械操作手、专职的技术人员身份证、工资领取表复印件,农业机具设备、场地等照片。
3.组织服务的作业实施方案(包括地点、规模和时间安排等)
4.实施该补助项目的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由具备条件的服务组织申请,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推荐,再报区农业局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由区农业局和区财政局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进行资格和服务能力评审,最终确定购买服务的组织在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11日- 1月16日下午5时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密封并加盖申报主体公章,报送农业局农经站。
附件:
绵阳市安州区2018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
方案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局
2019年1月11日
附件
绵阳市安州区2018年农业生产托管
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8〕103号)、《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8〕549号)和《绵阳市农业局、绵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整市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绵农发﹝2018﹞2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农业局、区财政局按照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要求,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该方案经农业局党组会议审定,报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项目领导小组审核,在区政务网进行公示,再报区政府审批后实施,同时上报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备案。
一、2017年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我区以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为契机,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相结合,搭建公益性经营性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培育现代农业服务主体,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着力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2017年全区农作物面积96.338万亩,粮食作物面积60.17万亩,占比62.46%;经济作物面积24.882万亩,占比25.8%。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项目覆盖 15个乡镇158村1126个组,涉及农户76889户,占全区总农户的56.62%。经综合考察评审选定21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项目委托作业单位,其中:合作社10个,家庭农场3个,其他社会化服务组织8个。
二、2018年项目目标
通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工作,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我区农业生产适度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机械化,探索推广服务模式。水稻机械化育插秧达到1.75万亩以上,占全区插秧面积的5.6%,机收7万亩以上,占全区插秧面积的22.4%,稻谷机械化烘干达5万亩以上,占全区插秧面积的16%,病虫害统防2万亩,占插秧面积的6.4%,全程托管服务面积0.5万亩,占全区插秧面积的1.6%;油菜病虫害统防1.5万亩,占总面积的6.5%,机收2万亩,占总面积的8.6%;小麦机械化病虫防治1.5万亩,占全区总面积的12.5%,机收2万亩,占全区总面积的16.7%。培育壮大经营性服务组织3个以上。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以粮油作物为主,实施区域为安州区辖区内除高川乡、千佛镇、晓坝镇山区乡镇外的15个丘坝乡镇,计划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面积20.3万亩,财政补助资金480万元。具体为黄土镇、花荄镇、界牌镇、桑枣镇、秀水镇、乐兴镇、兴仁乡、沸水镇、雎水镇、河清镇、迎新乡、永河镇、塔水镇、清泉镇、宝林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物品种、托管服务环节和补助标准如下:
1.水稻。大棚或工厂育秧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4月30日前,机械化插秧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6月5日,病虫害统防时间按照区农业局植保植检站病虫防治预报进行施药防治,机收时间为2019年10月中旬前,稻谷机械化烘干时间为2019年11月底前。(1)大棚或工厂育秧达到1万亩,占全区插秧面积的3.2%,每亩补助20元,补助资金20万元,;(2)机械化插秧达到1万亩,占全区插秧面积的3.2%,每亩补助20元,补助资金20万元;(3)病虫害统防2万亩,占插秧面积的6.4%,每亩补助20元,补助资金40万元;(4)机收3.8万亩以上,占全区插秧面积的12.2%,每亩补助25.9元,补助资金98.9万元;(5)稻谷机械化烘干达5万亩,占全区插秧面积的16%,每亩(以0.6吨湿谷计算)补助17.5元,补助资金87.5万元;(6)全程托管服务面积0.5万亩,占全区插秧面积的1.6%,每亩补助100元,补助资金50万元。
2.油菜。病虫害统防时间按照区农业局植保植检站病虫防治预报进行施药防治,机收时间为2019年5月底前。(1)病虫害统防1.5万亩,占总面积的6.5%,每亩补助20元,补助资金30万元;(2)机收2万亩,占总面积的8.6%,每亩补助25.9元,补助资金51.8万元。
3.小麦。病虫害统防时间按照区农业局植保植检站病虫防治预报进行施药防治,机收时间为2019年5月底前。(1)机械化病虫统防统治1.5万亩,占全区总面积的12.5%,每亩补助20元,补助资金30万元;(2)机收2万亩,占全区总面积的16.7%,每亩补助25.9元,补助资金51.8万元。
(二)制定标准。1.申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项目的服务主体应具备的条件。(1)申报主体必须三证齐全(工商营业执照、税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认定有农业植保或农业加工等相关项目;(2)申报主体具有机具或烘干设备;(3)申报主体必须具有固定的机械操作手,专职的技术人员;(4)在安州区辖区内有固定办公地点和机具存放场地,能够在约定时限内为试点区域其他种植户提供关键环节或全程服务。2.考核验收。(1)验收程序:①自查阶段。承担任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先进行自查自验,形成自查报告,自查合格后,向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材料;②初验阶段。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根据项目单位的申请报告、项目实施方案和与农业局签订的合同,对申请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农业局提交正式验收申请,并附服务组织的自查及乡镇初验报告;③验收阶段。农业局接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后,及时组织验收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人员采取听取服务组织汇报、查看服务台账、对服务组织服务的对象进行入户座谈或电话询问等方式进行验收;④复查验收。对验收资料不齐全的及时进行整改,在5天后进行复验,复验不合格者,取消补助资格。(2)验收标准:①外业验收。按照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签订的服务合同进行调查,对服务作业数量进行核实,初验时要求对服务对象进行全部核实,区上验收时抽取服务对象的5%进行调查,若服务户数与数量全部属实,视为合格,若有户数或数量不属实,视为不合格;②内业验收。查看服务组织服务的台账和与服务对象结账票据,是否与所申请补助的数据相符,若服务数据大于合同任务,按合同任务数计算补助资金,若低于合同任务数,按实际任务数进行计算补助资金;③验收结论。外业与内业验收的服务户数与作业数量完全相符,视为验收合格,若外业与内业验收的服务户数和作业数量不一致,视为验收不合格,限期进行整改,再进行复验。资金补助的计算方式:当组织服务实际服务的数量大于与农业局签订的合同任务数量时,按合同任务数量计算,当服务数量低于合同任务数量时,按实际服务数量计算。验收合格,出据验收报告;3.规范签订托管服务合同。服务作业主体与接受服务对象必需签订托管服务合同,合同内容需载明托管服务的作业对象、作业地域、作业时间、作业面积和作业环节,并根据作业环节载明相应的作业收费标准、作业操作标准等主要约定条款。
(三)服务主体的遴选。由具备条件的服务主体自主申请,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报区农业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经区农业局在专家库中抽取相关方面的专家,对申报主体的资格和服务能力进行综合评审,区财政局对评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最终确定购买服务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主体,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最终入选的申报主体按市局统一要求,须购置与农机作业远程信息化监测系统相匹配的监测设备安装在每台移动作业的机具上。
(四)监督项目实施。各个委托服务作业主体在开展委托作业时,各乡镇人民政府派农技或驻村干部等人员到作业实地田头现场监督实施,了解作业的具体情况,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并对现场作业进行拍照存档,要求各作业主体对当日作业台帐进行记录,由委托服务对象签字盖印确认等,现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村组干部到实施田地进行现场监督。
(五)检查验收。项目实施后对服务组织的管理,包括服务范围与承诺、服务工作内容及标准、日常工作台账记录、服务费用结算以及合同管理等情况。对照项目计划和服务合同,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和抽样调查等方法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采取镇村初验,县级复审抽查的方式,区农业与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成立验收考核组,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考核验收。根据农业生产时令、季节性较强的特点,在每个服务环节结束后及时进行考核验收。1.每个服务环节结束后,服务主体向服务地所在的镇村两级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相关村民委员会按照服务主体与区农业部门签订的服务合同,组织人员进行镇村两级验收,对服务内容进行实地验收核实;2.区农业部门、财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复验,随机抽取不低于5%的服务任务进行核实,对复验合格的,通过验收报告确认服务总量。复验结束后,由区农业局在项目实施乡(镇)进行验收公示,公示7天无误后盖章确认。
(六)兑付补助资金。服务任务完成并经验收后,服务主体向区级农业主管部门提出补助资金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由接受服务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字确认的花名册、验收报告、正式发票等,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签字、农业局核实,报财政局审批后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承担任务的服务主体银行账户。
(七)绩效评价。认真按照省农业厅统一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项目各委托服务主体要及时收集汇总作业资料,做好绩效评价自查工作。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同时做好自评工作。
(八)人力不可抗因素的处置。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因天气原因等人力不可抗因素,导致单个作业环节无法正常按农事季节完成作业任务的,由委托作业主体在下一年农事季节继续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管理机构。
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农业的副区长刘云相为组长,区农业局局长张志勇、财政局副局长邹建明和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农业的副乡镇长为副组长,罗丰、曾勇、刘阳、唐永辉、李隆斌、钟思成、刘鹰、刘明、刘军国、易东平、王博及乡镇农业服务站站长为成员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农经站),负责统筹日常工作开展。
(二)明确职责。
区农业局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按照规定程序选择作业主体,监督项目的实施和业务指导,组织项目的考评验收;区财政局负责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拨付管理和实施监督,并在年度预算时安排必要的项目工作经费,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与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等;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的推进、监管、作业质量的管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涉及到项目区的村民委员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和实施的组织工作。项目实施主体承担项目的作业,并按要求推进完成。
(三)项目实施推进。
项目下达后,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和签订的项目委托作业服务合同,严格执行作业操作规程,积极开展委托作业,接受区农业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按时完成委托作业。
(四)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17〕95号)和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8〕549号)以及相关财政预算管理要求,资金支付实行区级报账制,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区财政局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对各实施主体有谎报、虚报等骗取国家资金行为的,将直接取缔项目补助资格,并在近3年内不得参与农业项目实施。
附件:1.《绵阳市安州区2018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
计划表》
2.《绵阳市安州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项目领
导小组》
3.《绵阳市安州区2018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
项目服务组织确定办法》
4.《安州区2018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项目实
施主体申报书》
5.《安州区2018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项目作
业相关工作表》
6.《绵阳市安州区2018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
项目验收方案》
7.《绵阳市安州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协议(参考模
版)》
8.《绵阳市安州区2018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
项目服务购买合同》
附件:
********/2019/01/11/********095458-197703.docx" target="_blank">关于公开遴选2018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项目服务组织的公告及相关附件、附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组织 农业 遴选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