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集体)资产拍卖中介机构 招标公告
国有(集体)资产拍卖中介机构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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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国有(集体)资产拍卖中介机构公开征集公告 |
根据《广德县国有(集体)资产拍卖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广公委〔2018〕6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对拟进入我县国有(集体)资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提供服务的拍卖中介机构进行公开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拍卖机构参加。 一、征集编号及内容 1、征集编号:GDX-CG-ZJ-2019-001 2、征集内容:为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国有产权、特许经营权等国有资产的招拍挂及农村产权的交易提供拍卖、流转等拍卖中介服务。 二、服务期限:五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入围条件: 1、具备合法有效且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拍卖经营许可证; 2、驻广不少于1名注册拍卖师和4名专职工作人员; 3、在城区范围内配备150 ㎡以上的营业用房(其中需设置30㎡以上的拍卖厅)。 四、应征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 月30 日上午 10时前; 五、应征资料提交地点:广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办公室; 六、评审办法 1、县公管局及交易中心组织征集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本项目的征集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征集的应征机构所提供的材料进行符合性评审。 2、县公管局保留审查入围机构是否有能力且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入围机构申请材料的真实可靠性、规模、人员、场地、等方面的核实或现场考察。 七、履约保证金:叁拾万元整,入围的拍卖中介机构在签订合同(协议)前提交至县公管局指定账户。合同(协议)履行期内,履约保证金按照《广德县国有(集体)资产拍卖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广公委〔2018〕6号)中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1、入围的拍卖机构须严格按照《广德县国有(集体)资产拍卖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广公委〔2018〕6号)中相关规定进行拍卖、流转等交易活动。 2、征集文件见下方附件,请各潜在应征人自行下载。 九、联系方式 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人:于先生、周女士 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地 址: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七楼 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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