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无源波分复用设备招标公告

2018年无源波分复用设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集中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移动辽宁公司2018年无源波分复用设备招标项目、招标编号:LNYD********691),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依诚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招标规模、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 2 个,第1名中标人分配每种型号的60%份额;第2名中标人分配每种型号的40%份额。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2436万元(含税),其中“无源波分设备”部分的最高限价为2320万元,“机框/机箱”部分的最高限价为116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包段产品名称产品单位需求数量
包1无源光纤复用设备2000.0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营业范围的企业,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以营业执照为准,如企业注册资金为外币,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转换成人民币,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如已完成多证合一,只需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即可。

2.2 投标人必须获得有效的ISO14000、OHSAS18000、ISO9000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中应包含[“光模块”或“波分复用”或“无源光纤倍增器”或“无源波分”或“无源光纤扩展器”或“无源光纤复用器”或“无源WDM”]的["生产"或"制造"]字样。

2.3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设备名称为《粗波分复用(CWDM)设备》和《密集波分复用(DWDM)设备》的,在有效期内的两个设备入网许可证。提供相应复印件和官方网站查询截图,原件备查。

2.4 投标人或制造商需达到以下要求:

2.4.1投标人在2016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之日止(2019年01月18日)在中国大陆的无源波分设备销售案例且累计合同金额500万人民币及以上,要求提供合同关键页和对应发票作为证明材料。产品购买方与投标人不应有关联关系。

2.4.2合同关键页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物、付款条件、合同有效期、签字页等。对于框架协议,应提供框架协议的关键页以及该框架下已生效的订单和发票。

2.4.3案例时间均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金额以对应合同的发票金额为准(若评审过程中无法判断发票与合同的对应关系,则该合同与发票不计入有效案例;若合同未全部完成回款,则仅计算完成回款的金额。)发票上必须注明 “波分复用器”、“无源波分复用”、“无源光纤倍增器”、“无源波分”、“无源光纤扩展设备”、“无源光纤复用器”、“无源WDM”等字样),发票要通过网上验真,未通过的发票视为无效业绩。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如下材料证明为此次招标产品的原厂厂商:

2.5.1提供光纤复用设备生产制造场地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扫描件;

2.5.2提供光纤复用设备生产测试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多业务速率误码仪、光谱仪、宽谱光源、示波器)的采购合同和相应发票的扫描件。

2.6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和相关技术能力。

2.8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未出现重大技术和服务问题。

2.9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0 投标人应根据要求提供对应完整的样品。不允许有缺失,包括数量、样品型号与投标产品的一致性、样品与技术要求的符合性。

2.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01月11日16时00分至 2019年01月18日16时00分。

4.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4.1.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1.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零元(¥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人审核报名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1.5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1.6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02月13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28室。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上。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注意: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或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电子版),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或应答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6.2 检测相关费用: / 。

6.3 样品要求详见附件:样品要求和现场测试指标。

7、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5.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7.2 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正常时,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3 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只有开标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投标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标时该供应商以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注3: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新隆街6号

邮编: 110172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话: 138*****988-1365

电子邮件: zhangliying@ln.chinamobile.com

开 户 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市中山支行

账号:****************6638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辽宁物产科贸大厦2028室

联 系 人: 李 昂

电话: 139*****406

电子邮件: 139*****406@139.com

收款单位: 辽宁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五里河支行

账号: 7105 0154 7400 10939

10、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txzb.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11、附加项

11.1请投标人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及时完成报名工作,并保证给招标人预留合理时间完成报名审核和标书购买确认工作,如投标人未预留合理的报名审核时间,使招标人未及时审核确认,最终导致无法下载标书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2若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主动向招标人提出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投标人关联关系申报。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辽宁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1日


标签: 复用设备 无源波分 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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