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和201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节余资金招标公告
2015年和201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节余资金招标公告
南和县2015年和201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节余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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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南和县行政审批局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南行审招标[2019]2号文 | ||||||||||||||||||||||||||||||||||||||||
所属行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水利管理业 | ||||||||||||||||||||||||||||||||||||||||
所属地区: | 邢台市-南和县 | ||||||||||||||||||||||||||||||||||||||||
招标内容: | |||||||||||||||||||||||||||||||||||||||||
南和县2015年和201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节余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和县2015年和201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节余资金项目已由南和县行政审批局以南行审招标[201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和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南和县2015年度和2016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结余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和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南和县2015年和201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节余资金项目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2.3工期:7个月。2.4建设地点:南和县境内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6最高限价:511.1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3.2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提供至少近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2018年8月-2019年1月)。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1-12至2019-01-18,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2: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12日8:30至2019年1月18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在“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6.215.80:82/home/home/login)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申请人如未从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①.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或已在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核验窗口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6.215.80:82/home/home/login)下载招标文件。②.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 续,具体事宜可联系****-*******。如果本项目有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南和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不发布书面通知),投标单位请及时随时关注网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本工程需在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登记,开标之前未进行投标登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2-01 09:00,地点为 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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