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区城市行政执法局迎宾大道、彭祖大道、锦江大道、南街、东街、北街道路隔离护栏 招标公告
彭山区城市行政执法局迎宾大道、彭祖大道、锦江大道、南街、东街、北街道路隔离护栏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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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眉山市彭山区城市行政执法局迎宾大道、彭祖大道、锦江大道、南街、东街、北街道路隔离护栏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1-11 17:03 |
采购人 |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眉山市彭山区城市行政执法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海纳恒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盖鲜章)(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四选一); (2)投标承诺及声明(承诺内容包括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家强制性要求的行政许可证书复印件盖鲜章,如有);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6)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网络截图复印件或承诺函加盖鲜章。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
标书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领取人单位授权书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9-01-14 09:00到2019-01-18 17:00 |
标书售价(元) | 500 |
标书发售地点 | 眉山市东坡区临江街68号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9-02-01 10:00 |
开标时间 | 2019-02-01 10:00 |
投标地点 | 眉山市东坡区临江街68号 |
开标地点 | 眉山市东坡区临江街68号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眉山市彭山区彭溪镇彭祖大道二段340号,***-********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东坡区临江街68号,***-********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王老师,***-******** |
预算金额(元) | ******* |
招标文件 | |
采购品目名称 | 公路行业安全设备 |
行业划分 | N781 |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招标文件 |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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