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山供电所用房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洋山供电所用房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监理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嵊泗县供电公司
招标代理: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国网浙江舟山嵊泗县供电公司洋山供电所用房工程
工程地址:嵊泗县洋山镇
工程概况:新建国网浙江舟山嵊泗县供电公司洋山供电所用房,总建筑面积900平方米。
工程造价:约357万元,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招标范围:国网浙江舟山嵊泗县供电公司洋山供电所用房全过程监理。
一、报名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企业。
2、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并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和舟建发【2014】21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企业营业执照 | 真实有效。 |
2 | 企业资质 |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企业 |
3 | 项目总监资质 |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并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和舟建发【2014】21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
4 | 进舟企业联系卡 | 市外企业必须符合舟建发【2017】68号文件规定。 |
5 | 企业、项目总监经营行为 | 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或三次及其以上受公示的一般不良行为。 |
6 | 项目班子成员 | 项目总监、班子成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 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本企业人员的材料证件。 |
7 | 诚信承诺 | 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
8 | 其他 | 本次工程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注:1、项目总监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竣工验收时间以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包括工作手册中工程项目核销记录),该证明需提供原件核实。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实,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无法提供原件核实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发文部门盖章确认。)
3、标后管理按舟政办发【2014】114号文件《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管理规定》执行
二、其他:
1、报名时应携带:(1)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投标报名表、承诺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拟派项目总监证书、项目总监工作手册;(3)监理管理班子其他成员上岗证、全体监理管理班子近3个月内的社保证明。
2、注: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归还),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月11日至2019年 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嵊泗县分中心(嵊泗县菜园镇东市街22号中心农贸市场五楼)报名。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联系人:小蒋
□市属□定海区 □普陀区 □岱山县■嵊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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