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2018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洼区2018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已由 盘锦市大洼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大洼区2018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行审发[2018]30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盘锦市大洼区农村经济局,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及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大洼区2018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清水镇五岔村、小清村。
2.2项目总投资:727.88万元。
2.3工期要求:2019年2月12日至2020年2月20日,计划工期374天(最终以签订合同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建设高标准农田,主要包括田间道路、改建农桥、排涵、斗闸,渠道衬砌、渠道清淤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2015新标准)】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2015新标准)】(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4. 资格初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若资质证书复印件上带有清晰的、可扫描的二维码可不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信用等级报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地址: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306室、联系电话:
****-*******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额14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凭《资格报名确认函》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六
楼开标室。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大洼区农村经济局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
联系人:金洋旭
电话:
151*****551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丰裕大厦12楼
联系人:马工
电话:
****-*******账户名称:大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大洼支行
账号:2100 1730 3080 5250 5820
联系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