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大桥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大路口经嵩口至李家公路田口大桥建设工程已由福建省发改委立项批复(闽发改交能[2007]1087号文),项目业主为三明市公路局清流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交通部门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三明市公路局清流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清流县大路口经嵩口至李家公路田口大桥建设工程全长0.7084Km,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计算行车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宽7.0米。其中桥梁全长136.8米,上部结构为6×20预应力空心板,下部结构桥台为扩大基础、桥墩为灌注桩基础。桥梁总造价约310万元。
该项目计划工期7个月。
本次招标范围为公路工程施工,其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防护和安全设施工程等。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福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经年检合格的主项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闽交建〔2009〕224号),在2007-2009年中被评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8月9日至2010年8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5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投标文件副本除外)一套购买标书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图纸每一合同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8月30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00分至 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 。
5.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书、身份证)原件送达。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公路局清流分局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168幢 邮编: 36530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 址:三明市沪明新村55幢3层 邮编:3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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