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经办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弘和-YF2019-003)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宜丰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的委托,依据宜丰县采购办批准的采购方式,就“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经办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各竞标人参加投标。
1、磋商文件编号:弘和-YF2019-003
2、项目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经办服务采购项目
各包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项目明细及简要技术说明
数量
各包预算金额(万元)
总预算金额(万元)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经办服务采购项目(第一包)
3年(1年1签)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项目需求
其中职工2.63万人份,城乡居民8.66万人份(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
30.5
81.3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经办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
3年(1年1签)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项目需求
城乡居民8.2万人份(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
25.25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经办服务采购项目(第三包)
3年(1年1签)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项目需求
城乡居民8.44万人份(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
25.55
3、竞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和较强的专业技术实力,供应商应为保险公司总公司或总公司授权的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
(7)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含意外伤害险;
(8)供应商江西省分公司具有江西省保险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大病保险经营资质或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许可;
(9)其它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用于资格审查及报名:
①竞标人的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函);②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只需提供身份证); ③投标单位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及未列入失信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截图;④竞标人的经审计的2017年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⑤投标单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开标日前半年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⑥竞标人近期的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日前半年的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⑦提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⑧提供江西省分公司具有江西省保险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大病保险经营资质证明或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明;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资格审查,各竞标人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单独装订成册,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所列资质同时也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
特别提示:每一个供应商可同时报名参与三个包的竞争,但只能成交一个包,如三个包的最高得分者为同一个供应商,则由其选择一个包成交,另一包则由报名参与该包竞争的得分排名第二的响应人成交。
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
4、拟竞标人可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9年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时至11:00 时,下午15:0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未参加报名投标无效。
5、投标保证金:一包:6100元;二包:5000元;三包:5100元。开标前一天下午16:30前到账,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时应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
开户名称: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 号:
156*****800*******5.1保证金的退回: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7、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9年1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2018年1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采购单位:宜丰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周忠宇 联系电话:
139*****699联系地址:宜丰县永和东大道51号
11、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
180*****967 联系地址:宜丰县渊明北大道30号
12、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丰信息港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竞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丰信息港,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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