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高新区环保局关于2019年1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昌吉高新区环保局关于2019年1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14日-2019年1月16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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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高新区人才大厦508办公室,邮编:83110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疆新创智能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0樘特种门生产项目

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希望大道

新疆新创智能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天地源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希望大道,租赁昌吉福华电力工程设备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北面为希望大道,东面为空地,西面和南面为昌吉福华电力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7°1′18″,北纬44°6′54″,占地面积5000m2,项目年产7000樘特种门。冬季由园区集中供暖,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7万元。

(一)加强设备安装期间环境管理工作。车载物料采用篷布遮盖,合理安排设备安装时间,防止噪声扰民,产生的垃圾妥善处理。

(二)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焊接废气、喷塑粉尘以及固化废气。

焊接废气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可满足《车间空气中电焊烟尘卫生标准》(GB16194-1996)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喷塑粉尘由脉冲滤芯式回收机处理后全部回用,废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浓度限值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喷塑废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三)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由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厂界噪声强度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边角料、喷塑过程中回收的粉尘以及生活垃圾。其中边角料外售;粉尘循环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制定环保设施操作管理规程,建立健全环保岗位责任制。一旦发生环境事故排放,应立即停止生产,待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后,方可投入生产。

22

新疆飞达路通交安设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金属网、金属护栏生产线项目

昌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材制造区

新新疆飞达路通交安设施有限公司

新疆净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昌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区)建材制造区,该项目租赁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工业建材有限公司厂房,项目区北侧、东侧为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工业建材有限公司,南侧为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工业建材有限公司,西侧为绿化林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08′1",北纬44°04′49",占地面积3500m2,年产30万套金属网、金属护栏生产线项目。冬季由园区集中供暖,项目总投资363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

(一)加强设备安装期间环境管理工作。车载物料采用篷布遮盖,合理安排设备安装时间,防止噪声扰民,产生的垃圾妥善处理。

(二)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焊接废气、喷塑粉尘以及固化废气。

焊接废气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可满足《车间空气中电焊烟尘卫生标准》(GB16194-1996)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喷塑粉尘由脉冲滤芯式回收机处理后全部回用,废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浓度限值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固化废气采用低温等离子UV光氧化一体机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二级标准10kg/h。

(三)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由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厂界噪声强度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边角料、喷塑过程中回收的粉尘以及生活垃圾。其中边角料外售;粉尘循环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各项环保设施有效运转,保证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

33

昌吉市爱勒互玛尔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吨化妆品项目

昌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

昌昌吉市爱勒互玛尔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净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项目区东侧为经五路,北侧为新疆西部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侧为空地,南侧为创业大道。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08′14.42″,北纬44°04′57.95″。占地面积10022m2,年产1000吨化妆品(主要为护发清洁类产品)。冬季由园区集中供暖,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5万元。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栏,必须经常洒水降尘,工地出入口道路实行混凝土硬化,车载物料及物料堆放要用蓬布遮盖,避免扬尘污染;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清运,施工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临时占地工程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地面植被。

(二)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食堂油烟、非甲烷总烃。

食堂需安装抽油烟机对食堂油烟进行处理后,排放的油烟浓度能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2.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在配料、出料、分装过程会产生非甲烷总烃,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污染物厂界最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监控浓度限值,即4.0mg/m3。

(三)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NH3-N最高允许值中B级标准45mg/m3,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由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厂界噪声强度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材料、过滤杂质,均为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过滤杂质、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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