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吸入式”太阳能杀虫灯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除害虫用灯
采购单位 闽侯县农业局
行政区域 福州市 公告时间 2019年01月14日 11:31
开标时间 2019年01月17日 15:00
预算金额 ¥9.7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韦楠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闽侯县农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 闽侯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兰美云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韦楠
****-********附件:
附件1 网上竞价邀请函(定稿).doc
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闽侯县农业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吸入式”太阳能杀虫灯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吸入式”太阳能杀虫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CZX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韦楠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闽侯县农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闽侯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兰美云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韦楠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期数:FJCZX
*******采购人:闽侯县农业局
采购项目名称: “吸入式”太阳能杀虫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网上竞价
合同包总数:1
报名起始时间:2019年01月14日12:00时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7日12:00时
竞价起始时间:2019年01月17日15:00时
竞价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7日17:00时
项目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参考 品牌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技术参数
1
“吸入式”太阳能杀虫灯
常州金禾、德清科中杰、湖南本业南本业
25盏
3900
97500
1.报价产品为“吸入式”新型太阳能杀虫灯,采用螺旋式强劲风机,通过风机产生负压由上而下把昆虫吸入至集虫装置中;
2.灯体要求:材质选用2mm以上钢管需经过热镀锌、喷塑处理,结构牢固,性能稳定,导电盖下端须采用高绝缘材料零件绝缘以确保安全;
3.整机高度:≥2200mm;
4.太阳能板功率:≥35W(单晶硅),工作电压12V,为了方便吸收太阳光,太阳能板可120度自由旋转;
5.整机输出功率:≤24W,节能型;
6.灯管:采用多光谱诱虫2U灯管,15W≥功率≥8W;
7.螺旋式强劲风机:功率≥12 W /12V,转速≥2200转,风速≥1.85m/s,防水等级IP68;
8.蓄电池:采用使用寿命长、安全环保的铅晶电池≥DC12V/24Ah,免维护,田间长期使用寿命3年以上,为保证电池能良好的散热,电池箱需要有明显的散热口;
9.控制器:具有光控、时控、充电防爆等功能,当电压低于11.6V时自动保护,为了维修方便,蓄电池、控制器需安放在灯体的腰部或底部;
10.设备需具备防逃逸功能,确保诱捕的害虫不再逃离,集虫装置采用不锈钢网罩;
11.可根据植物生长高度可调节杀虫灯高度,有效杀虫光源高度在1000mm -1800mm之间。
12.工作时间≥ 4小时/天,工作时间每晚可自行设置,可连续正常工作3个阴雨天,全天候防雷击,耐高温、防腐蚀,误触安全;
13.报价产品具有光诱、性诱等多种引诱功能,可根据不同昆虫放置特定引诱剂(标准配置中需配置引诱剂1瓶),有效面积≥20亩;
14.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植保机械规定的标准要求,提供国家植保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不符合参数条件,采购单位可以拒收,供应商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响应人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在福建省有固定售后服务网点,并提供证明文件。
16.售后维修和维护:响应人提供售后维修和维护服务,报价应包含保修期三年内日常维修和维护的价格。
交货地点
大湖乡后洋村潘际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蔬菜基地10盏;大湖乡闽侯益宁生态农场果树基地5盏;鸿尾乡溪源村久盛农林专业合作社柑桔、橄榄基地5盏;白沙镇福州田美种苗科技有限公司蔬菜基地5盏。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 (15 ) 天内交货
付款方式
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合同金额,成交人须提供合同总额的正式发票。
根据财政局文件(榕财采[2010]19号)的规定,我公司采用网上竞价(以下简称“竞价”,网址:103.236.255.140:8088)方式组织实施本次货物的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二、报名须知:
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价(经审批允许进口产品报价的项目除外)。
2、响应人对每个项目合同包报名时都必须扫描上传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竞价文件所述的货物及服务)、报价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响应人须将以上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在竞价前送至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审核,前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一个响应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但如果响应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 存在管理关系的公司。
响应人不得与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响应人有责任对以上情形做出声明,否则报价将被拒绝。
4、在网上竞价公告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文件应按电子竞价系统要求的竞价文件的报价格式填写完整,并按网上报价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未按此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电子报价文档具法律效力。
在网上竞价公告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文件内容(含品牌、技术参数)可多次补充、修改,以最后一次生成为准。
5、响应人竞价报价的货物必须符合网上竞价文件的要求,并严格按照网上竞价要求在报价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中对货物(如技术要求、详细配置、售后服务)作出明确、具体的确定性说明,带有范围值的参数必须写明实际响应数值,不接受可选性报价(如详细配置有“可选购、大于、小于、优于”等描述都将视为无效报价),若照抄竞价文件技术要求,出现可选性报价,或经相关比对发现其描述与实际有不符或出入的,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其竞价无效。
所投产品如有加配配件,必须注明配件的品牌型号(在型号栏和参数栏里都写明)。所投产品必须是原装正品正版,否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空调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必须提供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并标注所投产品在清单上的位置(台式计算机应另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台式计算机性能参数中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并标明产品所在位置,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节能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性能参数作为附件予以强制执行,即凡与附件所列性能参数不一致的产品,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加盖响应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国家有强制要求3C认证的产品,必须提供最新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如果国家没有强制3C认证要求的,必须提供产地证明(可提供产品包装、说明书、产品自身带有产地标记等等能够证明货物产地的材料),并标注所报产品在证书上的位置,加盖响应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7、网上竞价公告载明的要求中涉及的响应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的,必须要求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未按竞价文件要求提供中文译本的,认定为该项要求不符合。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响应人报价时提供的中文译本、翻译机构及翻译人员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8、响应人的电子与纸质报价文件应按要求的报价格式填写制作完整,并在报价书、报价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响应人资格声明、报价一览表、货物说明一览表、售后服务承诺、无行贿犯罪记录、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证书及其它附加部分(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福州名优地产品,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相关资料,或其它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材料,必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电子报价文件加盖电子印章),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整本报价文件须加盖骑缝章,在发布结果公告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递交一份纸质报价文件至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9、根据榕政综〔2016〕71号文件,优先使用《福州市名优产品名单》产品,若在招标文件公示期间,如有新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文件发布,将按新的文件中规定的优惠政策执行。所投产品入选《福州市名优产品名单》的,须提供该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注所在位置,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10、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对参与投标的小、微企业产品一次性给予6%的价格扣除。 小、微企业产品进行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微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证明材料。 3. 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汇总表。 注: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b.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c.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根据财库【2014】68号文《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报价,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1、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国家环保总局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符合要求情况下,给予相应价格扣除。
11、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国家环保总局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符合要求情况下,给予相应价格扣除。
12、无效报价及废标具体条款的对应序号:无效报价条款:报名须知说明部分序号1至7,报价偏差说明部分序号1。废标条款:竞价结果确认说明部分序号2。请各潜在竞价响应人特别注意。
13、成交人须向招标代理一次性支付成交代理服务费1500元。
三、竞价准则
1、我公司将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需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网上竞价的报价时限为竞价公告截止后两个小时内,在报价时限截止前,符合采购需求的潜在供应商通过网址(103.236.255.140:8088)进行竞价,供应商首次提交的报价必须低于公告最高限价的3%(不含)以上,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在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有效的前提下,报价报价最低者中标(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者中标)。
2、竞价过程中,响应人每次报价必须比自己上次的报价低1%以上,各个响应人之间不做报价高低限制。
3、符合以上要求的报价,可以在规定的报价时限内不限次数报价,直到竞价截止时间为止。
4、竞价结果在提交的报价文件全部满足竞价文件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按价格最低者成交(报价相同者以时间先后顺序确定)确认。
本次网上竞价所称的最低价是指扣除节能、环境标志、本地名优、中小企业等产品优惠价格之后的最低报价。
5、响应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若响应人违反规定,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竞价结果确认
1、网上竞价公告期满,以成交结果通知书等方式书面(电子数据)通知采购单位。同时将参与竞价的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和中标、成交结果等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采购结果公告时间为一个工作日。
2、网上竞价公告期满,若无两个(含)以上不同品牌(采购单位在提出采购需求时指定品牌的,在采购单位选定的品牌范围内)的供应商参与报价,或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报价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网上竞价无效。
五、竞价报价偏差
1、重大偏差。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报价文件未按竞价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
(2)报价文件载明的竞价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价文件规定的;
(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报价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竞价文件的要求;
(5)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不符合竞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报价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未对竞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报价处理。
2、细微偏差。报价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竞价公告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响应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报价文件的有效性。
对存在细微偏差的响应人要求在审核结束前予以补正。补正的程序和方法按照法律法规对澄清的规定执行。无法补正的,可在审核时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响应人的认定。3个以上(含3个)的累积细微偏差视为技术商务不合格,该响应人不予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3、审核时依据响应人的全部报价材料,对照竞价文件要求进行审核,逐一核对响应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单单依据“货物说明一览表”做出评价。资格条款和不响应即为无效报价的实质性条款按照竞价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认定为该项资格条件或该项实质性要求不符合,对报价描述和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认定为该项资格条件或该项实质性要求不响应;其他条款,对报价描述和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要求响应人进行书面澄清,并以不利于响应人的内容为准进行审核。响应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响应人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响应人未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报价描述、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
六.竞价保证金
1、响应人须提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950元整(注明项目编号及合同包号),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帐的方式到达竞价公告提供的我公司账户。响应人的竞价保证金的未按规定时间到账或提交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响应人名称不一致的,其竞价保证金不予确认,报价无效。
2、未中标的响应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至我公司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中标响应人在交货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须提供政府采购合同及采购人验收凭证,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3、无论报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响应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的全部相关费用。
4.上述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价格中。
七、签订合同、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凭《成交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并按合同送货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
八、关于加强项目验收工作
参与项目竞价的供应商对成交人提供的竞价报价产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有异议,但无确凿证据证明的,可在质疑有效期内书面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参加该项目的验收,并将书面申请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采购单位收到申请后,不得拒绝响应人的申请,并应在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后,验收活动开始前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告知申请参加验收的供应商项目验收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等事项。与成交人竞价报价产品同品牌同一型号的竞价响应人不再参与验收。
申请参加验收的供应商在验收现场发现成交供应商以次充好、降低供货标准、变更中标货物等情况的,应当当场提出质疑,并书面向监管部门反映。验收标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及报价响应情况进行,竞价响应人在竞价报价文件中已对报价产品的细微偏差作出明确描述,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验收方不得以该细微偏差对成交人做不利的抗辩。参加验收的成员应当在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并签字,验收报告应于验收工作结束两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备案。
九、网上竞价结果无效的处理
供应商参与网上竞价项目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所投设备均应当为市场的主流设备,供应商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我公司将不予退还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采购人联系人:兰美云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邮 编:350000
项目负责人:陈韦楠
电子邮件:fjczxzb@126.com
电话:
****-********传 真:
****-********开户名称: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
***************二、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7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75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