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环境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LNZC********
商 品 品 目 专用设备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招标公告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受辽宁省环保厅的委托,对辽宁省环境保护厅丹东一市三县环境监测设备(招标项目编号:LNZ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丹东一市三县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参数详见第四章)

包号

品目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安装地点

备注

01包

1

便携式重金属分析仪

4

丹东市、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 各一台

进口

02包

1

大气VOC预浓缩系统(苏码罐)

1

丹东市

进口

03包

3-1

双光束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1

宽甸县环境监测站

3-2

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1

凤城市环境监测站

3-3

便携式Ph计

1

宽甸县环境监测站

进口

3-4

BOD测试仪

1

凤城市环境监测站

进口

3-5

便携式多功能水质监测仪

1

凤城市环境监测站

进口

3-6

柴油机排烟黑度测定仪

1

宽甸县环境监测站

3-7

快速溶剂萃取仪

1

丹东市环境监测站

进口

04包

4-1

智能综合大气采样器

3

宽甸县环境监测站

4-2

空气/智能TSP综合采样器

3

凤城市环境监测站

4-3

智能恒温恒流空气采样器及电池

2

丹东市环境监测站

4-4

便携式大气采样器

3

凤城市环境监测站

4-5

烟尘烟气采样器流量校准仪

2

凤城、宽甸县环境监测站

4-6

大流量颗粒物采样器

2

宽甸

4-7

烟尘测试仪

2

东港、凤城

4-8

降水采样器

2

丹东市

4-9

正压空气呼吸器

2

宽甸、凤城

4-10

防化半面罩

9

凤城5、宽甸4

4-11

全密闭化学防护服

1

凤城

05包

5-1

便携式多功能气体快速检测仪(A)

1

凤城市环境监测站

5-2

便携式多功能气体快速检测仪(B)

1

宽甸县环境监测站

5-3

便携式多功能气体快速检测仪(C)

1

东港市环境监测站

5-4

便携式PID检测仪

1

丹东市环境监测站

5-5

发光细菌检测仪

1

东港、宽甸县环境监测站

5-6

便携式叶绿素测定仪

1

丹东市环境监测站

进口

5-7

生物显微镜+图像分析系统

1

丹东市环境监测站

进口

5-8

翻转振荡器

1

丹东市环境监测站

进口

06包

6-1

声级计

1

凤城市环境监测站

6-2

土壤采样器

1

凤城市环境监测站

6-3

激光测距测高仪

3

东港、凤城、宽甸县环境监测站

进口

6-4

便携式流速测量仪

1

凤城市环境监测站

6-5

土壤粉碎机

1

东港市环境监测站

6-6

可燃气体检测仪

1

东港市环境监测站

6-7

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

1

东港市环境监测站

6-8

便携式气味检测仪

1

东港市环境监测站

6-9

苯系物快速检测仪

1

东港市环境监测站

6-10

水质手工采样泵

2

凤城、宽甸县环境监测站

6-11

车载GPS

2

丹东市环境监测站

6-12

自动萃取器

1

宽甸县环境监测站

6-13

便携式风速气象测定仪

1

凤城市环境监测站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6个合同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投标人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四)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授权书。

(五)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售后服务保证书。

(六)01、02、03、05包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04、06包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0年 8月6日至2010年 8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投标人可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邮箱:mailto:lnzc11111@126.COM 密码:********

注:填录《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在下载的采购文件第一页为《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投标人必须填写,并传真至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24小时自动传真:024-********)。

本表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主要凭证,如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领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传真到项目负责人,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8月26日 13: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楼,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 系 人:黄志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综合楼A座(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红楼)

项目联系人:李丽梅 周璐

联系电话: 024—******** ********

传 真: 024—********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八月六日



标 书 价 格 无 元
开 标 时 间 2010-08-26
招标发布单位名称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备 注 信 息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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