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市建筑市场暨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通知招标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市建筑市场暨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通知招标公告
晋建综〔2018〕529号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市建筑市场暨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建机一体化企业:
为有效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加强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贯彻落实省建设厅《转发省政府安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建电〔2018〕83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建办建〔2018〕66号)、泉州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19年两节、两会期间全市住建系统矛盾纠纷排查的通知》(泉建综〔2018〕149号)等文件精神,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经研究,市住建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8年度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蔡逸卿局长为组长,丁清松副局长、洪逸群总工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检查小组。
第一检查小组
组长:张德水、苏松溪
成员:庄东旭、苏伟平、庄柏麒、柳振辉、陈鼎宝、王博、黄艺龙、张连添、康锦汉;
检查区域:金井镇、龙湖镇、英林镇、深沪镇、东石镇、安海镇、永和镇、灵源街道(含五里及三创园)
第二检查小组
组长:李自强、张扬政
成员:蔡耿民、王宜谦、杨元坤、陈朝荣、陈炜炜、吴友金、刘堂庆、杨子光、王晓东;
检查区域:青阳街道、梅岭街道、新塘街道、西滨镇、陈埭镇(含滨江片)
第三检查小组
组长:魏荣丰、叶其钦
成员:王名杏、朱乐君、王志群、林杰、李文政、李志远、庄雅婷、周少东、李盾;
检查区域:罗山街道(含罗裳组团)、西园街道、内坑镇、磁灶镇、紫帽镇、池店镇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
(一)检查范围
全市受监的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
(二)检查重点
1.建筑市场行为。重点检查工程发包分包,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基建手续的办理情况、各参建单位及主要责任人履职情况。
2.工程实体质量。重点检查主体结构外观质量、混凝土强度、楼板厚度,高层建筑幕墙质量、责任主体开展建筑用砂及拌合物氯离子抽检情况(相关要求详见晋建综﹝2018﹞178号),抽查主要建筑原材料使用情况及网上报审情况。
3.施工安全情况。突出整治基坑支护、土方开挖、高边坡、挡土墙、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重点抽查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主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的通知》(闽建建〔2017〕30号)文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实施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期间责任主体自查自纠的情况、应急管理及职业健康工作落实情况。
4.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围挡、场容场貌情况,洗车台设置情况,扬尘措施及扬尘在线监控落实情况。
5.在建工程消防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板的防火性能,动火管理情况。
6.无欠薪项目部建设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发放是否规范,以及创建“无欠薪项目部”工作情况,建筑工地矛盾纠纷排查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即日起至2019年1月6日)
1.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企业相关负责人要带队深入所有项目现场开展检查,重点核查项目部自查自纠工作质量和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并督促项目部做好整改落实,有关检查情况应形成书面记录留档备查。施工、监理单位还应于2019年1月17日前登陆“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的“责任主体自查自纠”模块进行登记。未及时检查登记或自查自纠弄虚作假的,均视同未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予以信用不良信息扣分。
2.在我市承接业务的建机一体化企业应对本企业所有房建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建立检查台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相关情况应形成书面自查整改报告,于2019年1月17日前报送我局执法大队。
(二)检查督查(2019年1月7日至20日)
在各企业、各项目自查基础上,我局组织执法检查。
(三)复查(2019年1月21日至30日)
根据检查情况开展复查,重点复查责任人履职较差,存在较多、较大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全面自查。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相关要求,认真排查质量安全隐患,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水平。
(二)狠抓落实,全面整改。各单位对查出的隐患,要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全面整改到位。我局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并建立隐患整改追责制度,对未切实开展自查自纠的,存在较多、较大隐患,隐患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26日
抄送: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消防大队,
市政府张淑语副市长、庄天怀副市长。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26日印发
公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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