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石化七道以北、石化三路以东区域地块软基处理工程第三方监测、检测 招标公告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石化七道以北、石化三路以东区域地块软基处理工程第三方监测、检测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石化七道以北、石化三路以东区域地块软基处理工程第三方监测、检测项目,按照国家规范、设计院和发包人要求,完成865亩场地软基处理工程的第三方监测、检测任务。
1.2 招标范围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石化七道以北、石化三路以东区域地块软基处理工程第三方监测、检测项目,项目包括孔隙水压力监测、深层分层沉降观测、取土试验、十字板检测、浅层平板载荷试验、地表沉降检测等内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竞标人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具备所投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2.2具备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水运工程结构类甲级资质及水运工程材料类甲级资质;
2.3具有省级及以上计测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2.4企业近年(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真空预压地基处理监测(检测)项目单项合同额为50万元以上业绩;
2.5竞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3.1 凡符合本公告上述规定,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于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1月18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到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627报名。
3.2报名时提供下列资料供资格审查:
(1)竞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45天内,发包人应向检测人支付检测费的20%作为预付款;提交检测成果资料并经审核部门审核批准后支付至检测总费用的100%。(付款前需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退还及注意事项
5.1投标保证金额度:19000元。
5.2提交时间:开标前一日中午12:00前。
5.3缴纳要求: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到达账户,并承担其未能及时到账的后果。不交纳投标保证金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5.4 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招商银行连云港分行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应注明: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石化七道以北、石化三路以东区域地块软基处理工程第三方监测、检测项目投标保证金。
5.5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其投标。
5.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退还时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经办人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退还保证金时间为每周三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退保证金地址统一为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627。
5.7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围串标行为经查属实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磋商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7.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连云港石化产业园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627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连云港石化产业园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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