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新城人民检察院夜景照明工程 招标公告
彭水新城人民检察院夜景照明工程 招标公告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彭水新城人民检察院夜景照明工程 | ¥398,000.00 | 1 | 批 |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19年1月14日 至 2019年1月23日 09:30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文件购买费,响应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微型企业承诺书》。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年1月23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年1月23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十、评审信息谈判开始时间: 2019年1月23日 10:00
谈判地点: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经办人:李方庚
采购人电话:138*****395
采购人地址:彭水县绍庆街道滨江社区
代理机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曾伟
代理机构电话:********000
代理机构地址:彭水县汉葭街道乌江港湾二楼
十二、附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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