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榄核镇九比村股份合作经济社】1队11亩耕地(梁明仔住宅边)
【南沙区榄核镇九比村股份合作经济社】1队11亩耕地(梁明仔住宅边)
南沙区榄核镇九比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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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站受南沙区榄核镇九比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的委托,定于2019-01-24早上9:30在九比村村部对南沙区榄核镇九比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的1队11亩耕地(梁明仔住宅边)项目(项目编号:九比村交﹝2019﹞00003号)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耕地,面积约11亩;
2、标的物所在位置:九比村1队;
3、资产使用范围:种植;
4、租赁/承包期限:5年,自2019-02-20至2024-02-19止;
5、交易底价:1700元/年/亩;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年为一期收取,每期开始前10日内交付当期的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
8、交易保证金为¥10000元,以存款或转账形式于2019-01-15至2019-01-22缴纳至开户银行:报名索取;账户名:报名索取;账号:报名索取。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交易保证金。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交易,若未成功竞得,可以竞投本队10000元交易保证金的项目。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回;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11000元,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1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3‰计算违约金,如需续租则必须在合同期满前60天提出申请,合同期满前10天完成场地清理,合同期满交还甲方。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 (承租方/承包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南沙区榄核镇九比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1、耕地范围不准养殖猪、牛、羊及对周边环境有影响的禽畜;
2、不准改变标的物的用途(经上级部门批准的除外);
3、耕地到期后不劣于原状交还给甲方;
4、凡欠我村集体历年承包款者(以户为单位)不能报名参加竞投;
5、耕地只能种植蕉、甘蔗、蔬菜、农作物。不能建混凝土建筑物、勾挖鱼塘、不准开办三鸟养殖场,不能种植花卉树木;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19-01-15至2019-01-22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5: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九比村村部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银行存款回单)。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19-01-24早上9:3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榄核镇农村财务结算中心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
八、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南沙区榄核镇九比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 梁敏锋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名称:公共资源交易站
联系地址:九比村村部
公共资源交易站
2019-01-11
注:
1、本站组织的交易行为属于代理行为,标的物现状由其权属人以书面形式向本站提供。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须详细了解现状(包括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标的物存在瑕疵引起的问题,本站不承担责任。
2、竞投人如果对交易保证金有争议的,或对交易项目归属产生争议的,由竞投人与标的物权属人协商解决,本站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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