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畜牧兽医局非洲猪瘟防控应急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灵台县畜牧兽医局非洲猪瘟防控应急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台县畜牧兽医局的委托,对“灵台县畜牧兽医局非洲猪瘟防控应急物资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谈判文件编号:GSWY-*******

二、谈判内容:(共一包)

序号

采购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1

养殖场通道消毒机

8

7000

56000.00

2

高压电动喷雾消毒机

20

2950

59000.00

3

一次性医用防护服

1400

30

42000.00

5

一次性口罩

5000

0.8

4000.00

6

N95口罩

1000

15

15000.00

7

护目镜

500

25

12500.00

8

长臂橡胶手套

600

6

3600.00

9

一次性灭菌医用乳胶手套

5000

1.2

6000.00

10

头套

5000

0.2

1000.00

11

鞋套

5000

0.5

2500.00

12

棉线手套

3000

2

6000.00

13

强力消毒灵

1000

9

9000.00

14

戊二醛苯甲溴氨溶液

400

35

14000.00

15

复合酚溶液

200

38

7600.00

16

烧碱

80

145

11600.00

17

聚合氯化铝污水处理药剂

2

100

200.00

本项目预算25.00万元,本项目预算价即为该包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3.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4.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企业须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含兽药、兽用医疗器械)原件。

6.投标企业所投的人兽通用防护用品须具有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7.投标企业须提供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投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为,请于2019年1月14日至2018年1月17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含节假日)。

2.报名地点: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台县南环路001号)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0日15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灵台县畜牧兽医局会议室。

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名: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708 0665 0910 0035 31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GSWY-*******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灵台县门户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台县畜牧兽医局

联系人:王兴平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台县南环路001号

联系人:孙欢

联系电话:138*****66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应急物资 防控 猪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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