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市环境科学研究所龙岩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外部质量控制)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龙岩市环境科学研究所龙岩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外部质量控制)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龙岩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乙方:福建龙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型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0]F[TP]*******-1的福建省龙岩市环境科学研究所龙岩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外部质量控制)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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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1国内215000215000//
合计:215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伍仟元整(¥215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按照国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节点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商务板块,供销大厦4楼;

4.3交付条件:合同约定。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本项目为龙岩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基础信息调查结果的外部质量控制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45号)和《福建省环保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环保土〔2018〕5号)的要求,以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制革、铅酸蓄电池、危废经营等行业的在产及关闭搬迁企业用地为重点,经第三方完成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开展外部质量控制工作。 5.1、工作内容 通过对164家企业(最终以国家、省级确定的名单为准)的164个地块基础信息调查情况进行质量检查。 5.2、工作要求 (1)依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环办土壤函〔2017〕1896号)及相关支撑材料对重点行业企业信息采集工作进行抽查,并对调查企业地块信息调查表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进行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准确性。 (2)编制《龙岩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与风险筛查质量控制报告》,并附抽查企业名单。 (3)完成省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下达的其他相关任务。 5.3、时限要求 与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工作同步开展质量控制工作(若省市详查工作时间安排上有调整则另行协商)。 5.4、保密要求 成交人对调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收集、采用、引用或接触到的所有需要保密的数据严格进行保密,不能用作与本项目无关的其它用途,不得随意发布调查数据、成果。届时将根据相关规定签订保密协议。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承诺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需达到国家、省生态厅验收标准。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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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成果达到国家、省生态环境厅验收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中标(成交)金额的3%缴交履约保证金;凭采购单位出具的验收合格(或顺利履约)的证明材料原件,送达或快递至采购代理机构,无息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10.1因甲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甲方违约,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利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 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 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0597-2289768联系方法:15359149875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荣侨支行账号:账号:1402 2112 0960 0010 848


签订地点:龙岩市



签订日期:2019年01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控制 质量 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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