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人民法院审判楼及办公楼改造项目
唐县人民法院审判楼及办公楼改造项目
唐县人民法院审判楼及办公楼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唐县人民法院审判楼及办公楼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HCGC********2
采购人名称:唐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唐县光明路34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会元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合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裕华西路555号华创广场2号楼1113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传真: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唐县人民法院审判楼及办公楼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
实施地点:唐县,具体地点甲方指定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竣工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预算金额:258903.94元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供应商应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从“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查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
备注:
1、投标单位报名前,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2、核验通过后,即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若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3、凡有意报名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月15日—2019年1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2: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纳。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28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9年1月28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王建策
联系方式:****-*******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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