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站化学实验室改造招标公告

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站化学实验室改造招标公告

  编号:HBGP-2010-0051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站化学实验室改造项目

  询价采购邀请函

  受采购人的委托,天津市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询价采购方式,对化学实验室改造项目(项目编号:HBGP-2010-0051)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

  一、货物需求:

  (一) 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需求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期

  1

  化学实验室改造

  详见附件

  台

  尽快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保质期:由供应商提供合理的期限。

  (四)付款方式:提供的设备、仪器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100%的货款。

  (五)供应商要求:

  1、 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2010年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4、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ISO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 近三年在教育行业有3个以上成功案例(同规模)

  (六)属于《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投标产品,须提供3C认证证明。

  (七)供应商按本项目的要求提供报价、验货方式、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一种品牌。

  (二)供应商的报价应含设备主机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其它应有的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验收合格的最终价格。

   (三)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列明设备及配件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和随机附件清单等。

  (四)请供应商于2010年8月 11日上午10:00点前将密封报价文件递交至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84号)。

  三、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84号

  邮政编码:300143

  网 址: www.ccgp-tianjin.gov.cn/tj-hebeigp.jsp

  电子邮箱:hbqzc@163.com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 系 人:陆先生

  附件:

  河北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站化学实验室改造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材质

  单位

  数量

  1

  实验室通风机

  6#带调速电机

  个

  5

  2

  实验室通风机

  5#带电机2.2KW

  个

  1

  3

  风机调速器

  液晶显示

  个

  5

  4

  实验台通风装置及安装

  170*1300活节弯曲式

  个

  177

  5

  化学学生实验台台面

  2765*600mm钢化玻璃

  个

  42

  6

  化学教师演示台1

  1600*700mm钢化玻璃

  个

  4

  7

  化学教师演示台2

  500*640mm钢化玻璃

  个

  8

  8

  化学教师准备台

  2400*1000mm钢化玻璃

  个

  4

  9

  化学电源控制台

  直流高低压输出

  个

  1

  10

  学生实验凳

  D300h460升降式

  个

  16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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