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招标中心医疗设备谈判邀请函

辽宁省沈阳招标中心医疗设备谈判邀请函

  沈阳招标中心(招标代理)受辽宁中医学院委托,就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辽宁中医学院所需的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接受合格的国内供应商提交密封盖章的谈判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本次谈判采购内容如下:
  (1)项目编号:0614SY040155
  (2)谈判内容:见下表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交货期

包1

4吨蒸汽锅炉

1台

合同签订后1周内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合同签订后20天内

包2

梯度PCR

1台

包3

全自动血细胞计数仪

1台

包4

生物显微镜

96台

包5

品目1

显微图像分析系统

1台

品目2

微循环图像分析系统

1台

品目3

生物安全柜

1台

品目4

傅立叶红外分光光度仪

1台

品目5

多道生理记录与分析处理系统

1台

品目6

紫外分光光度仪

1台

品目7

紫外分光光度仪

1台

  详细内容请参阅谈判文件中的相关内容,采购项目以包为基本谈判单位,谈判人对整包内所有品目都应投标报价,不能只对个别品目投标。投标商可以投一包或多包。
  2.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谈判方为代理商时,必须取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
  c)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
  3.本次谈判文件规定时间(本次谈判均使用北京时间):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04年8月10日起至2004年8月19日止每天8:30至16:30(节假日除外),本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邮费50元。
  (2)递交谈判文件时间:2004年8月20日上午8:30~9:30
  4.本次谈判文件规定的地点
  (1)发售文件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505室
  (2)递交谈判文件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505室
  5.所有谈判人都必须提交一份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的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必须在2004年8月2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之前到达代理机构帐户上。谈判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谈判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6.有关此次谈判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查询:
  招标人:辽宁中医学院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
  邮政编码:110032
  传真:***-********
  联系人:胡广利
  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招标四处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电子信箱:jdzbgs@163.com
  邮政编码:110002 电话:***-****************
  传  真:***-******** 联系人:刘惠娟、冮砚辉
  保证金帐号:
  户名:沈阳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开户行:沈阳市商业银行华山支行
  银行帐号:********-01-00309-00622-9
  购买谈判文件帐号:
  户名:沈阳招标中心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银行帐号:518-********10001
沈阳招标中心
二OO四年八月十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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