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苗圃租用服务定点供应商(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绿化、苗圃租用服务定点供应商(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瑞晟南招[2018]414-1号
南平市烟草公司浦城分公司2018-2021年度绿化、苗圃租用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经批准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1.1服务范围:南平市烟草公司浦城分公司办公大楼室外、室内、停车棚绿化、苗圃租用。
1.2绿化、苗圃租用数量
绿化、苗圃租用具体数量待成交供应商完成绿化摆放后以双方最终清点的数量为准,原则上不超过以上摆放数量。本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大楼室外、室内、停车棚绿化、苗圃租用;期间所发生的绿化更换、养护、税金、运输、人工以及其他服务的一切费用。
1.3最高限价:租用,大盆30元每月,小盆20元每月。
2、服务期限: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在浦城县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投标的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具有花卉零售批发资质等相关内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办理后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投标的须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2企业法人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体工商户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须经营者本人签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3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作为独立承包人成功完成一项及以上绿化租赁、养护项目;
3.4 投标人信誉承诺。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须知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1月 15日至2019年01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购买地点: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市闽江路商住楼27号C座3号)。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账户请来电咨询:****-*******,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应于2019年02月12 日上午09:30之前提交(送达)到南平市烟草公司浦城分公司五楼小会议室(浦城县兴浦路206号);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本招标内容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5递交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收到本招标文件后,请将相关资料按本招标文件需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将“商务文件”、“资格文件”分别用两个信封包装、密封后加盖骑缝章。若未密封或相关资质资料不完整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
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若企业法人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外,其代表还须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应由经营者本人参加投标。
4.6评标时间:2019年02月 12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4.7评标地点:南平市烟草公司浦城分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浦城县兴浦路206号)。
4.8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经评标的最低价中标, 确定1名中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投标最低价为中标价。当出现二家以上相同投标时,由抽签决定相同投标人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对中标结果,招标人无须做任何解释。
4.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以上如有变更,招标人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pggzy.gov.cn/)”和“福建烟草网(http://np.fjycw.com)进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烟草公司浦城分公司
地址:浦城县兴浦路206号
电话:****-*******
联系人: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闽江路商住楼27号C座3号 邮编:353000
电话:****-*******传真:****-*******
联系人:黄女士

标签: 供应商 租用 苗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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