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DSA等设备维保服务 招标公告
中医院DSA等设备维保服务 招标公告
维修保养具体内容要求:
1、预防性保养:保修期内,中标单位应按规范实施对设备的常规保养,每季度应派出工程师对设备系统进行维护保养(每年维护保养次数不能少于4次),每次进行维保工作均应出具正规维保工作报告并由双方相关人员进行签字确认。保养服务包括:设备的安全检查、影像质量检查、评判参数结果、调整/校准、设备除尘保养、运行状态检查等并记录检查结果,出具正规维保工作报告并由双方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2、安全检查:每年4次安全检查,包含机械安全、电气安全检查等,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3、工时保修期内,维保单位免收维修机器产生的工时费、节假日加班费,派工次数不限,享受优先派工。
4、技术支持保修期内中标单位工程师须24小时在线技术支持,节假日不休,提供电话服务,提供微信、电子邮件等联络方式,全力配合采购方开展工作。
5、配件:保修期内,设备所更换的配件费用由医院承担,中标单位提供配件的价格给与8折优惠作为参考(球管、平板探测器、高压发生器价格另议)。
6、服务响应时间:设备发生故障时,接到采购方第一次故障保修,中标人必须立即响应,提供电话技术支持。如电话解决不了设备故障,中标人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设备使用现场进行维修,排除故障,直至恢复正常使用,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19年1月15日 至 2019年1月23日 14: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区交易中心网站(www.jjqjyzx.cn)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年1月23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年1月23日 14: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评审信息谈判开始时间: 2019年1月23日 14:30
谈判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江津区中医院
采购经办人:刘莉
采购人电话:********436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
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君楷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江津区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
十二、附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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