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办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运营服务的招标公告

社会事务办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运营服务的招标公告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18年)的通知》和横办发[2018]2号文,结合我镇的实际需要,决定通过询价方式,选定中标单位。

一、采购单位:南沙区横沥镇社会事务办

联系人:冯生 联系电话:********

询价监督机构:南沙区横沥镇纪检监察办公室

投诉电话:********

二、采购地点:南沙区横沥镇

三、项目预算投资额:800000元/年

四、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五、采购内容:镇居家养老服务平台、日间托老中心、星光老年之家和长者大配餐运营工作(详见附件)

六、参加询价会单位:凭社会工作服务的民办非盈利社会组织资质、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报价单,法人或委托人到现场参与。所有资料密封,一式三份,以上资料复印件要盖公章。

七、中标单位确定

符合相关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八、发布时间:2019年1月15日

九、报名时间:2019年1月15日9时00分至2019年1月19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十、报名地点:横沥镇财政所

十一、报名要求:凭社会工作服务的民办非盈利社会组织资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委托人到现场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要盖公章。

十二、询价时间:2019年1月23日10时00分

十三、询价开标地点:横沥镇政府旧楼二楼会议室。

十四、付款方式

1、协议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经费的55%;

2、服务合同满半年,通过中期服务考核评估,评估结果为合格以上的,乙方根据评估意见进行调整,甲方认可后15个工作日内再向乙方支付40%;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经费不予支付,并终止该项目。

3、项目进行年终评估后,评估结果为合格以上的,在评估结果出来后的一个月内,支付项目经费的5%。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余下的项目经费不予支付,并终止该项目。

十五、注意事项

1、确定中标单位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横沥镇社会事务办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2、满足采购单位的要求。

附件:横沥镇社区居家养老平台运营服务项目需求

横沥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


标签: 运营服务 服务平台 居家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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