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芥园道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办税服务厅及四层、五层办公区改造招标公告
税务局芥园道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办税服务厅及四层、五层办公区改造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红桥区税务局芥园道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办税服务厅及四层、五层办公区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红桥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红桥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1月15日 17:06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9年01月16日 09:00至2019年01月22日 17: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招标业务一部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9年01月28日 09:00至2019年01月28日 09:3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年01月28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会议室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党晓光、赵彩萍 | ||
项目联系电话 | ***-********-***/886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红桥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2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叶伟 联系电话:***-********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招标业务一部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党晓光、赵彩萍 联系电话:***-********-***/886 |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红桥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红桥区税务局芥园道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办税服务厅及四层、五层办公区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红桥区税务局芥园道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办税服务厅及四层、五层办公区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2019ZGZC-C-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党晓光、赵彩萍
项目联系电话:***-********-***/88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红桥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2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叶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党晓光、赵彩萍 联系电话:***-********-***/886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招标业务一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是对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红桥区税务局芥园道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办税服务厅、非税收入服务厅、自助办税服务厅及四层、五层办公区进行改造,办公楼建筑面积为9874.07m2,地上9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本次维修改造面积为1337m2。改造包括:非税服务大厅改造工程、自助办税厅改造、二楼服务柜台改造工程、发票库、办公楼四层及五层办公区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电气及暖气改造工程、网络、电话及监控安装改造工程、通风空调改造工程、消防改造及净水系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服务商为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及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供应商提供任命书。5、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应为本单位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3.7176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1月28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1月16日 09:00至2019年01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招标业务一部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1月28日 09:00至2019年01月28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1月28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时限:3个工作日。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的规定,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党晓光、赵彩萍
项目联系电话:***-********-***/886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招标
|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