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封存车辆评估服务磋商公告
霍州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封存车辆评估服务磋商公告
霍州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封存车辆评估服务磋商公告
霍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竞争磋商采购公告
霍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霍州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现对霍州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封存车辆评估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的报价人报名。
一、项目编号:HZZC-CS-2019-002
二、项目名称:霍州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封存车辆评估服务项目
三、磋商内容: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报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报价人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必须携带营业执照正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三证合一除外);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产评估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三年的评估业绩(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产评估师8人以上及二手车鉴定评估师2人以上有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携带以上证件原件查验后退还,提供清晰的复印件二份,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如不能提供,我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
六、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9年1月16日—2019年1月22日(北京时间8:30至12:00,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霍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霍州市开元街隆泰佳苑西二楼)
七、磋商时间、地点:
2、地点:霍州市职业中专学校教学楼4层招投标室。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人:房先生 电话:****-*******
采购人:朱女士 电话:139*****811
霍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霍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01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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