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大队车辆定点保险服务 招标公告
交通警察大队车辆定点保险服务 招标公告
怀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定点保险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独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怀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怀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定点保险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CG-HN-2019-008 (财2019年第004号)
2、项目名称:怀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定点保险服务采购
3、项目地点:怀宁县
4、项目概况:怀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定点保险服务采购,本次选定1家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批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企业或经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企业入库。
5、项目单位:怀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项目预算:待定
8、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批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经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
5、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办法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1月22日17:30时
2、磋商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5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入库企业报名,未入库的企业请及时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免费申报加入,以便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aqzbcg.org:1102)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面向全国征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诚信库的公告”,联系电话:****-*******、****-*******,联系人:韩玥、苏文姬。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供应商登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工本费缴纳,缴费成功后直接下载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报名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QQ:********00。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19年1月25日15:00时
2、磋商地点: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室(高河镇育儿路24号)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六:联系方法
采购人:怀宁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81号
联系人:吴建国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独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99号
联系人:丁伟
联系电话:****-*******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供应商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磋商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报名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放弃磋商,请在磋商截止日3日前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中点击“撤销报名”。供应商未在约定时间内按约定时间弃标的,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披露。
4、供应商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工本费在线支付,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5、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供应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系统”—登陆页面—工具下载中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
6、本次采购磋商时不要求供应商携带相关证件、业绩的原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磋商小组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进行查询,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录入、更新、完善真实信息。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
磋商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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