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盛岸、无锡新区主变电所110kv电缆敷设及供电系统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无锡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盛岸、无锡新区主变电所110kv电缆敷设及供电系统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无锡地铁3号线工程无锡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盛岸、无锡新区主变电所110kv电缆敷设及供电系统安装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3号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锡政市纪[201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无锡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盛岸、无锡新区主变电所110kv电缆敷设及供电系统安装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无锡

2.1.2建设规模:无锡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盛岸、无锡新区主变电所110kv电缆敷设及供电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1.3合同估算价:7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731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1月20日,竣工日期:2020年11月19日

2.1.5其他: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提供本次服务的独立法人,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有效。
2.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条件,且证书合法有效: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含)以上;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叁级(含)以上、承试类叁级(含)以上。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中标通知书签发之前)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处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类别为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且证书有效;②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2.2招标范围:一)无锡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盛岸、无锡新区主变电所110kV电缆敷设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110kV线路接入工程的施工、设备材料安装、调试、验收、启动投运及所有相关手续的办理等;
2)本工程设备/材料(不含甲供部分)的采购、设计联络、监造、验收等;
3)本工程报建、与市规划部门、电力主管部门、城建管理部门及工程涉及到的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最终向发包人提交协调的有关批文;
4)协助发包人进行相关设备产品的设计管理,接受发包人指定的咨询(包括供电系统设备集成、RAMS、EAM等相关工作)、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
5)施工期及正式交付运营前的运行维保管理。
二)无锡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盛岸、无锡新区主变电所安装工程主要包含主变电所供电系统安装工程(以下简称主站安装),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供电系统安装(不包括主变电所配套的综合接地网、动力照明系统等);供电系统设备材料、安装、调试、大联调、验收、启动投运及所有相关手续的办理等;
2)地方电力系统调度接入工程的施工、设备材料安装、调试、验收、启动投运及所有相关手续的办理等;
3)供电系统保护整定计算;
4)本工程设备/材料(不含甲供部分)的采购、设计联络、监造、验收等;
5)本工程报建、与市规划部门、电力主管部门、城建管理部门及工程涉及到的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最终向发包人提交协调的有关批文;
6)协助发包人进行相关设备产品的设计管理,接受发包人指定的咨询(包括供电系统设备集成、RAMS、EAM等相关工作)、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
7)施工期及正式交付运营前的运行维保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申请人具有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整期间,至少1项110kV及以上变电所安装工程的施工业绩且能提供该项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开具的完工证明;②合同协议书:需提供原件(电子招投标项目原件必须进行诚信库线上系统备案,原则上无需再提交原件,但不排除评标委员会因诚信库线上系统中内容不全、模糊不清等原因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材料核查);③验收报告/业主证明:需明确反映完工时间;④业绩时间:以提供的业主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所载时间为准)。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被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要求投标人附信誉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6)。

2015/10/15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015/10/15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015/10/15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015/10/15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9:00时至2018年10月22日16: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三合一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地址:无锡市清扬路228号地铁大厦地址:无锡市北塘大街188号
邮编:214000邮编:214043
联系人:任江容联系人:陈荣
电话:****-********电话:139*****734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gdbjhb@wxmetro.net电子邮件:********5@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供电系统 电缆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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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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