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02务川麻青至岩子头公路改扩建工程(名称)三个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S302务川麻青至岩子头公路改扩建工程(名称)三个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c第一章 招标公告
S302务川麻青至岩子头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名称)三个标段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02务川麻青至岩子头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遵市发改基础【2016】1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己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批准机关名称)以黔交公【2018】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招标人为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自筹和申请上级资金补助(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务川县;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务川县蕉坝乡麻青村,途经蕉坝乡、乐居村、柏村镇、终点位于务川县柏村镇岩子头,顺接拟建的S302务川岩子头至杜家沟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里程47.191公里;主要控制点为务川县麻青村、蕉坝乡、乐居村、柏村镇、岩子头;
2.3 招标范围:本合同段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实施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对三个标段投标;
一标段:1标K0+000-K14+110,建安费概算金额约1.8亿元,有土地堡隧道一座,长256m;杨家田大桥一座,4*35m现浇预应力连续箱梁,桥长145.0m;
二标段:2标K14+110-K42+717.168,建安费概算金额约1.7亿元(高生电站还建项目长脚、乐居大桥及引道工程2.94Km除外);
三标段:3标K44+500-K57+094.831,建安费概算金额约1.3亿元,官井中桥一座,为3*20m预应力砼预制T梁,桥长76m。
2.5 项目概算算总投资:65363.94万元。
2.6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施工工期12个月,监理服务期36个月(其中施工监理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glxy.
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
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在贵州省公路局最新公布的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查询评价等级为 C 级及以上的,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可在贵州省公路局主页查询本单位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应优先适用省公路局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当从业单位无相应的评价记录时,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评价结果:(1)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公布的评价结果(2)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评价结果;(3)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4)没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 号)规定执行)。(投标人可在贵州省公路局 www.gzhighway.gov.cn 国省干线公路专栏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主页 www.qjt.gov.cn 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评价)。投标人在省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 01 月 15 日至2019年 01 月20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zsggzyjyzx.cn)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5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2 月 13 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遵义路 65 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平台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公路局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6.2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宏建智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务川县 地 址: 贵阳市南明区红岩路中天汤豪斯S17-5号
联 系 人: 申工 联 系 人: 李工
电话: ****-******** 电 话: 139*****109
发布时间:2018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务川县
联系人:申工
电 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贵州宏建智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贵阳市南明区红岩路9号汤豪斯别墅S17-5号
联系人: 李工
电 话:139*****109
1.1.4 招标项目名称 S302务川麻青至岩子头公路改扩建工程监理招标
1.1.5 标段建设地点 务川县境内
1.1.6 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同招标公告划分
建设规模:路线起点位于务川县蕉坝乡麻青村,途经蕉坝乡、乐居村、柏村镇、终点位于务川县柏村镇岩子头,顺接拟建的S302务川岩子头至杜家沟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里程47.191公里;主要控制点为务川县麻青村、蕉坝乡、乐居村、柏村镇、岩子头;
1.1.7 招标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计划开工日期:签订合同约定
建设周期:本项目施工工期12个月,监理服务期36个月(其中施工监理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
资额 概算总投资:65363.94万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地方政府自筹和申请上级资金补助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
1.3.2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
其中:
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12个月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1.3.3 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3.4 安全目标 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贵州省相关规定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见附录 1 财务要求:见附录 2
业绩要求:见附录 3 信誉要求:见附录 4
人员要求:见附录5其他要求:见附录6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避免出现上述关联情况,招标人鼓励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协商推选出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参与投标。
投标人在其基本情况表中应无保留的说明存在上述关联关系的企业,否则责任自负。由于招标人不知悉的关联关系,可能会导致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在评标阶段、公示期间受到举报投诉。若经核实确实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在同一标段投标,涉及到的关联企业均将丧失中标机会。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补遗书、修改通知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日前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1、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2、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3.2.3 报价方式 最终按财政或有关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费×W%(取费率)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最终按财政或有关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费×1.25%计取。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计价依据: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黔价房﹝2007﹞84号)、《贵州省公路局》(黔路发〔2013〕4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并结合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技术优势计算完成招标文件所列招标范围的工作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本工程监理服务费确定为:最终按财政或有关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费×W%。
W值为:投标人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在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范围内所确定的取费率。
报价唯一且不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上限,即:W≤1.25为有效投标,W>1.25为无效投标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
3.4.1 投标保证金
一、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汇款或电汇支票,支票或汇票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支票由投标人进帐。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一标段:10000.00 元
二标段:10000.00 元,
三标段:10000.00 元,
递交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http://www.gzsggzyjyzx.cn/ )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账户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
如是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只允许是联合体牵头
人。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起 10 日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未收到招标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应于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利息。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监理合同,并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于 5 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3 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
按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4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正本1份,副本 2 份,同时还须提交同步的电子文件u盘一份(U盘内电子文件为正本的电子文档,采用office软件制作,当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文件正本为准。U盘内应包含独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表”(采用Word格式)文件)。
纸质文件正本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内容为准。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3.7.5 装订的其他要求
双信封,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封面、目录可不编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封套: 招标人名称: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地址:贵州省务川县
S302务川麻青至岩子头公路改扩建工程监理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监理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HJZT2018ZB-1211HT
在 年 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套: 招标人名称: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地址:贵州省务川县
S302务川麻青至岩子头公路改扩建工程监理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监理招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HJZT2018ZB-1211HT
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银行保函封套:
招标人名称: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地址:贵州省务川县
S302务川麻青至岩子头公路改扩建工程监理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监理招标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
招标项目编号:HJZT2018ZB-1211HT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均不予退还,对未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其第二个信封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退还给投标人,如投标人未参加第二个信封开标,可在评标结束后联系招标人自取。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评标委员会评审完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之后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前15分钟招标人将电话通知投标人)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5.2.1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商务及技术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
2、开标顺序: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 监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
(4)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
(5)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6)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 开标会议结束。
5.2.3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检查报价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
2、开标顺序: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建议书)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 监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
(4)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
(5)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建议书)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当众开标,公布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的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并记录在案;;
(6)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 开标会议结束。
注:(1)未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对其第二信封不予拆封,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投标人未到场领取的视为自愿放弃领取,责任自负。
(2)若投标人均不参加第二信封开标,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室开启。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 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委托), 专家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综合得分最高的1-3名为中标候选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3 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3名
7.5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 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7.6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 公告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告期限:3日
7.7.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3 %中标合同金额, 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中标人,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签约合同价
8.5.1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遵义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苏州路 41 号
电话:****-********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
□是,具体要求: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业绩材料:
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查询记录的,可以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并按照投标人填报的完成情况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其中“初步设计已批复”的证明材料应为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的复印件、“施工图设计已审查”及“正在施工配合中”的证明材料应为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的复印件,“项目已交工验收”的证明材料应为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项目已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应为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如未批复的应提供发包方证明材料。
11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业绩材料:
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查询记录的,可以提供发包方证明材料及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1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格、质量、安全、履行期限、主要人员等主要条款应当与上述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3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4 投标人如中标后,具体的进场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并另行通知中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不得以此向招标人索赔任何费用,并应该在投标文件做出相应承诺。
15 定标方式: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6 若监理服务期延长,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满足,费用包含在总价中且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17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18 投标人须知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当有补遗时,以补遗为准。补遗书或通知将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9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应出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
20 每个投标人可对三个标段进行投标,允许中选所有标段,但不能设置相同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如两份及以上投标文件出现相同人员配置,则只能确定其为建安费大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被推荐为另一个或另两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21 各标段中标以后按照业主要求签订监理合同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项目 要求 备注
资质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注: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复印件均需为扫描件或复印件。
3.以上要求均为强制性条件,其中任何一条不满足要求,予以废标处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提供 2017 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和财务报表附注),其中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机执业证书复印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类似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本项目对业绩不作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 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 投标人没有正受到交通运输部(交通部)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 投标人未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 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6. 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含C级)以上(信用评价等级认定原则详见招标公告)。
7.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所监理过的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质量事故,未存在重大合同纠纷;
8. 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注:以上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
5-1(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 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适用于一、二
三标段 总监理工程师 1 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现场监理5年以上经验。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
1、上述人员均需填写简历表,并按要求附有效的身份证、监理证、职称证的原件的彩色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
2、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质量评定书或监理评定书或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部门或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反映出个人业绩,可由发包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3、上述人员应为自有人员,应在本单位进行岗位登记(即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的网站上打印岗位登记情况),并提供近三个月的投标人所在地劳动部门提供的社会养老保险交纳证明。
若投标人还未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的网站上进行登记的,应及时办理,否则将影响投标。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
5-2(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 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适用于
一、二、
三标段
试验室
主任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年限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隧道专业监理工程师 1 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隧道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现场监理5年以上经验。
道桥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道桥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现场监理5年以上经验。
测量工程师
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工程监理经验5年以上,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年限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合同计量
监理工程师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工程监理经验5年以上,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年限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路基、路面监理工程师 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工程监理经验5年以上,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年限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安全兼环保监理工程师 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持有安全监理和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工程监理经验5年以上,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年限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监理员
1 持有公路专业技术培训或公路监理业务培训考试合格证书,2年以上现场管理监理经验。
注:
1、本次招标不审查上述人员。在合同谈判时,中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人员资格条件必须满足上表要求。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监理人所拟派的项目总监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须在签订合同时按要求配齐,且不允许更换(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因特殊情况,监理人确需更换的,则须提前一个月上报给招标人,经得招标人批准后方可更换,并要求接替人员的资格等级和能力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同时监理人还应向招标人交纳违约金,违约金额约定为:10万元/人次。未经招标人批准,擅自更换上述人员的,一经发现,加倍收取违约金;若投标人配备的上述监理人员不能到岗的,每缺少一人减少监理费用的10%。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派驻到项目上履行监理服务的主要人员除上述人员外,同时,还需配备一定数量的行政管理人员及辅助人员,监理人应根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合同工期安排、现场条件等因素自行确定上述人员的人数,同时满足监理工作规范要求的配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这部分人员的费用,并包含在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附录6 其他要求
6-1监理设施、设备及交通工具
标段 试验仪器及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适用于
一、二、
三标段
现场土工试验检测设备 套 1
现场混凝土试验检测设备 套 1
现场水泥砂浆试验检测设备 套 1
黑白打印机 套 1
1000万像素数码照相机 部 2
现场测量设备 套 1
现场沥青混凝土试验检测设备 套 1
越野车、皮卡车 台 2

注:1、对试验、检测设备的资格审查要求,应根据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监理任务确定。
2、本表评标时不作考核,中标后招标人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16)的规定
要求中标人配备。
附录6 其他要求
6-2 中心试验室
项目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电子秤 1台 适用于
一、二、
三标段
2 无侧限试模 1套
3 调节电炉 1台
4 电动标点机 1台
5 塌落度桶 1套
6 混凝土振动台 1台
7 压碎值仪 1台
8 顶击振筛机 1台
9 回弹仪钢钻 1台
10 回弹仪 1台
11 碳化深度尺 1套
12 游标卡尺 一支
13 砂浆稠度仪 1台
14 砂当量测定仪 1台
15 负压筛仪 1台
16 针入度仪(全自动) 1台
17 低温延度仪(双数显) 1台
18 软化点仪 1台
19 最大理论密度测定仪 1台
20 土壤膨胀仪 1台
21 砼贯入阻力仪 1台
22 土壤渗透仪 1台
23 恒温水浴 1台
24 液压千斤顶 1台
25 水泥胶砂振实台 1台
26 连续八轮平整度仪 1台
27 摆式摩擦系数测定仪 1台
28 沥青混合料自动搅拌机 1台
29 沥青混合料自动击实仪 1台
30 马歇尔稳定度试验仪 1台
31 沥青全自动针入度仪 1台
32 沥青全自动软化点仪 1台
33 砼维勃稠度仪 1台
34 砂浆稠度仪 1台
35 沥青闪燃点测定仪 1台
36 数显沥青延度仪 1台
37 沥青粘度仪 1台
38 沥青燃烧炉 1台
39 沥青旋转薄膜烘箱 1台
40 沥青混合料理论密度仪 1台
41 基桩检测仪 1台
42 自动车辙试验仪 1台
43 车辙试样轮碾成型机 1台
44 路面构造测定仪 1台
45 多功能水泥石灰含量测定仪 1台
46 全站仪 1台
47 水准仪 1台
注:本试验室由招标人监督中标人建设。对试验、检测设备的资格审查要求,应根据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监理任务确定。本表评标时不作考核,中标后招标人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GG10-2016)的规定要求中标人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①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贵州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本批次标段及评标顺序如下:
序号 本批次标段名称
1 一标段
2 二标段
3 三标段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试验、检测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①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35分
企业业绩:15分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并经过算术性修正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等于在最高限价100%-90%之间的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方案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 3 名(若不足 3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方案二: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 %,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 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2 位小数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35 分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20分 好得20-18分,较好得18-14分,一般得14-12分,缺项计0分。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10分 好得10-9分,较好得9-8分,一般得8-6分,缺项计0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5分 对投标人所提议的合理性、可实施性、项目针对性进行评分,好得5分,较好得4分,一般得3分,缺项计0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技术评审各项因素的评分低于满分值60%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2.2.4(2) 主要人员35分 5-1(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任职资格与业绩 35分 5-1(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主要人员最低要求)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基础分20 分,总监工程师提供近7年(2012年1月至今)完成过类似公路监理业绩的一个加5分,最高加15分。
2.2.4(3) 评标价 10 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投标人财务得分;
F=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2;若D1<D,则E=0.1。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2.2.4(4) 业绩与信誉 20分 企业业绩 15分 业绩要求为 2013 年以来已完成类似公路工程项目,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共计15分
履约信誉 5分 2017年信用等级评价为AA级得5分;A级得3分,B级得0分;C级及以下得-1分。(需提供网页公示截图)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 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 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 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
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监理 改扩建 公路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贵州宏建智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